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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未按要求邮寄

编      号: 351391 类型: 投诉 浏览次数: 34782
提问人:蓝天孤云 提问时间:2022-11-10 15:05:55.0
内    容:   本人长期在外地, 于11月7日委托朋友办理位于美珑公园房屋不动产证,开发商将领取方式填写代理人领取,我们当场提出异议,并要求修改为邮寄,开发商工作人员称无法修改只能填写代理人领取。但在鄂汇办填写资料时,是可以选择邮寄, 为避免多跑路, 特意确认,截并图保存填写本人收件地址。11月10日早上查询办结即多方联系索要快递号,直至14:30才联系到自然资源规划局工作人员, 说证件已经被开发商领走。说我可能没在鄂汇办好保存,我提出我有截图证明保存了,工作人员随即说可能代理人员另行沟通的吧。现在证已经领走,他们现在没有办法,让自己找开发商。
    在鄂汇办上整个办件过程我是权利人,证件如何领取应由本人决定,而不是代理人私下沟通领取方式, 请有关部门按地址邮寄本人证件。 谢
受理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回复
受理回复: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局已经安排相关科室进行回复,请您关注。

办理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公电话: 8102846 回复时间: 2022-11-14 16:30:19.0
办结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注。

  经查询登记档案,您所购房屋的登记申请材料中有一份您签名的委托书,委托开发企业工作人员代为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及领取证书等相关手续。房地产开发公司办事人员在湖北政务网录入相关信息进行不动产登记申报时,依据委托书将系统中领证方式录入为代理人代为领取。而您在鄂汇办APP上将领证方式修改为邮寄领取。

  在该业务办结后,开发公司办事人员习惯性的依据委托书将不动产权证代为领取了。由此给您造成不便深表歉意。

  在得知您反映情况后,我们已迅速从开发公司办事人员处取回了您的不动产权证,并已邮寄给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我们将努力改进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

办理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公电话: 8616787 回复时间: 2022-11-16 11:13: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