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351097 | 类型: 咨询 | 浏览次数: 3752 |
提问人:圈圈YE | 提问时间:2022-10-29 17:19 |
内 容:和昌三期小区京东路侧门旁的31幢(S2#)6层商业楼(情意鲜花至奥迪专业维修修车店)门前的场地是什么性质?是否属于和昌三期全体业主的共有区域,还是属于谁的专有面积? |
受理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受理回复: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局已经安排相关科室进行回复,请您关注。 |
办理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办公电话: 8102846 | 回复时间: 2022-11-02 09:00 |
办结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注。 经核实,该场地土地使用权应为小区业主共有,场地上规划有停车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权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
办理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办公电话: 8102825 | 回复时间: 2022-11-08 16: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