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350287 | 类型: 求助 | 浏览次数: 7799 |
提问人:浪子2021 | 提问时间:2022-10-02 17:15:11.0 |
内 容: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然而房州公馆商住楼未经验收合格,开发商擅自交付使用,甚至跑路,作为购房者是否可以拒收?怎么维权?谢谢! |
受理单位:房县 |
受理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受理,并将尽快给您答复! |
办理部门: 房县 | 办公电话: 3250885 | 回复时间: 2022-10-10 09:53:29.0 |
办结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县住建局高度重视,房地产开发项目没有经过综合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具备交付条件,不能交付给购房人使用,购房人可以拒绝接收;如果购房人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购房合同,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感谢您的来电。 |
办理部门: 房县 | 办公电话: 3250885 | 回复时间: 2022-10-21 09:16: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