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349993 | 类型: 投诉 | 浏览次数: 5525 |
提问人:陈先生1234 | 提问时间:2022-09-27 20:06:52.0 |
内 容:问题:茅箭区天津路98号,金煌天津港小区被物业加收水费高达3.5元/吨,物业公司:十堰源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规范: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对供水、供电专业经营单位暂未直抄到户的终端用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水、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诉求:现在政府主管单位已经下发了正式文件,为什么还是允许这些违法企业榨取人民群众的利益呢?请尽快予以查处,并下达整改通知书给到违法的物业公司。 |
受理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受理回复: 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情况,我局已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处理,稍后将进一步告知。 |
办理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办公电话: 12315 | 回复时间: 2022-09-28 09:54:28.0 |
办结回复: 问政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转办茅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后经东城市场监管所核实反馈结果: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9月7日进行现场检查,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对供水、供电专业经营单位暂未直抄到户的终端用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水、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以及未抄表到户的物业管理区总分表之间正常损耗,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不得以水、电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2022年9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已约谈十堰源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针对其未严格执行国家水价政策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按照十堰城区居民水价和分表水量收取水费。 |
办理部门: 东城市场监管所 | 办公电话: 8787309 | 回复时间: 2022-10-08 14:35:0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