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347999 | 类型: 咨询 | 浏览次数: 1663 |
提问人:liujijun789 | 提问时间:2022-08-27 14:57 |
内 容:本人7月份从上一家单位辞职,参加十堰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上家单位在武汉缴纳社保,并已为本人社保缴纳至7月。由于十堰的事业单位招聘流程较长,预计9月份才会正式入职,因此本人8月份没有工资也没有缴纳社保,请问一下,我这种情况应该采取什么措施避免社保断缴?我能否个人补缴8月份社保?如果可以应该如何补缴?谢谢! |
受理单位:市社会保险局 |
办结回复: 工作人员于8月30日上午联系当事人刘先生,详细告知: 个人从单位离职后身份即转变为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手机“楚税通”APP里交8月份养老保险即可。 缴费前需要办理灵活就业续保业务。 网上办理灵活就业续保的操作流程: 打开湖北政务服务网-在首页的特色服务栏目里找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选择个人登录--参保所属地选择“武汉市”--点击社保网上申报-用本人的“电子社保卡”扫描二维码-进入个人网厅从左侧的菜单栏里找到“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下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增/续保”办理即可(关注“十堰市社会保险局”微信公众号通知以及参考业务办理小视频) 当事人表示已经清楚,感谢工作人员耐心回复。 社保网办,方便快捷,咨询热线0719-12333,感谢关注! |
办理部门: 市社会保险局 | 办公电话: 12333 | 回复时间: 2022-08-30 09: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