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堰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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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9/2020-07527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日期
2018年01月11日 10:12:56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文号

  关于十堰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4日在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我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面对“三期叠加”的宏观经济形势和繁重的财政改革任务,全市减税降费压力不断加大,财政增收难度前所未有。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强生态、惠民生、防风险“六大任务”,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力保障改善民生,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全市预算执行总体符合预期。

  2017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76602万元,增长11.7%。其中:税收收入742103万元,增长17.1%;非税收入334499万元,增长1.5%。分级次看: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1652万元,增长0.5%;四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7155万元,增长22.7%;五县(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7795万元,增长17.3%。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13862万元,增长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重点报告2017年市本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本级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789686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1652万元;转移性收入28478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62813万元(不含置换债券);调入资金34912万元;上年结余5527万元。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税收收入完成255366万元,增长11.7%。其中:增值税完成73589万元,增长28.6%;改征增值税完成13563万元,增长50.5%;企业所得税完成32024万元,增长31%;个人所得税完成13206万元,增长50.4%;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7265万元,增长14.9%;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20683万元,增长21.6%;契税完成26689万元,增长9.6%;其他税收完成48347万元,增长7.3%。非税收入完成146286万元,下降14.5%。

  转移性收入完成情况:返还性收入2167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582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7283万元。

  2017年,市本级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789636万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64982万元;转移性支出834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6306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4982万元,分项目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95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7141万元;教育支出15409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17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0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9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48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3552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0345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215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544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31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14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0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90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91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2644万元;其他支出5639万元。

  2017年,市本级收支相抵,结余50万元。

  以上数据为快报数,待省对市本级2017年度决算批复后,再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17167万元,其中:市本级基金收入199541万元;转移性收入12069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05378万元;调入资金179万元。

  市本级基金收入的主要项目是:土地出让金收入17983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681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354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8668万元。

  转移性收入的主要项目是:文化体育与传媒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9万元,农林水事务270万元,交通运输6152万元,其他5530万元。

  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317167万元,其中:市本级基金支出298607万元;调出资金8362万元,专项债券转贷利息支出10198万元。

  市本级基金支出的主要项目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8653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7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152万元,其他支出5530万元。

  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29万元,其中:利润收入84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5万元。

  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29万元,其中:补充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等费用性支出55万元,补充国有企业资本性支出7万元;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监管费支出21万元;弥补特困企业和破产企业改革、改制费用性支出21万元;调出资金25万元(按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71136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54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354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993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928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20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32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341万元。

  2017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330013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69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497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783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761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03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436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3202万元。

  2017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1123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的2017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省财政厅转贷我市本级2017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316833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18240万元,专项债券198593万元),已全部按要求分类列入预算,并经法定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了2017年市级预算,主要用于转贷县(市)区及市本级教育、公立医院、环境保护、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五)2017年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年来,全市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财政经济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应对经济新常态下财政领域出现的趋势性变化,在困难中谋发展,在挑战中求突破,认真执行预算,依法科学理财,确保完成了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1、突出“稳增长”,地方财力稳中求进。

  今年以来,面对经济持续下行、“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降费压力不断加大,全市财税部门迎难而上,一手抓收入征管,一手抓税源培植,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了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一是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密切关注经济走势,不断完善税费征收保障机制,积极运用“十堰市财税大数据平台”,强化征管合力,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税源监控,促进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二是强化财政收入质量管理。建立税收共治体系,实施税收专项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收取“过头税”、乱收费和采取“空转”方式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加大非税收入稽查力度,及时纠正截留、滞缴非税收入等问题。2017年,全市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8.9%,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各项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严格执行目录清单制度。继续落实“营改增”、降低企业社保费率等政策,减轻企业负担,通过“放水养鱼”,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四是推进重大项目落地。积极向上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2.1亿元,重点用于武十高铁、道路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等重大民生工程,通过强化督办落实,加快支出进度,优化政府采购、政府投资评审、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审批程序,促进重大项目在经济增长中发挥“牛鼻子”作用。

  2、突出“促改革”,财政管理日益精细。

  根据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要求,不断深化预算制度改革,逐步健全完善现代公共财政体系。继续推进覆盖政府所有收支的预算体系建设。改进预算分配机制,建立部门预算项目库管理制度,取消项目预算“终身制”,所有项目一律做到“先评审后入库”,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部从项目库中选取,“预算安排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全面编制三年滚动预算。强化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加强对部门三年支出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使财政预算和发展规划做到有序衔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建成并投入使用,今年共发布成交公告879笔,成交商品数量2107件,资金节约率达11.2%。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在省内率先试点上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市本级335家市直预算单位全部纳入系统,并逐步覆盖所有县(市)区,得到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高度肯定。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形成常态。对部门结余资金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全部统筹用于“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支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编制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市场化服务,将污水处理、环卫保洁、城市绿化管护、安保服务等纳入购买服务范围,将改革目标列入预算,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总量增长36.5%。进一步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除涉密单位外,市本级所有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全部按统一格式、统一时间、统一载体进行公开。构建财政“大监督”格局。按照内外并举的方式,加大对预算单位和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建立统一的财经纪律联合检查机制,财政监督实行一个“口子”对外。加快人大预算监督网络中心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预决算及执行情况的决议和意见,并在工作中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办法。

  3、突出“调结构”,投入方式不断创新。

  围绕建设区域性增长极目标,出台了《关于市级财政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改进和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支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一是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结构性减税政策,全年减税达14.1亿元,支持重点产业和中小企业做大做强;落实普遍性降费政策,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筹措资金3亿元,撬动金融资本设立30亿元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龙头企业及相关产业链零部件生产企业,积极培育工业经济增长点,打造新引擎,促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三是积极支持新经济发展。完善创业投资政府引导机制,筹措资金4亿元,引导和支持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等领域设立产业发展基金,支持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的新经济加快发展;统筹政府投资基金2亿元,通过实施阶段性参股、短期融资和贴息奖补等方式,促进战略新兴产业及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落地投产。四是助力企业融资难题。通过安排调度资金、整合重大产业发展资金、争取合作银行授信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9.3亿元,支持实体经济做大做强,缓解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困难,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通过注资壮大地方担保机构、搭建“助保贷”平台、推广“创业担保贷款风险自担模式”等多种途径,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兜底作用,为中小微实体经济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五是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统筹整合财政各类专项资金8000万元,设立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企业重点项目研发,加快设备更新改造、智能化改造和技术升级改造等,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实体经济“强身”。六是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立全市PPP项目库,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全面铺开,武十高铁十堰北站至武当山机场快速通道等5个项目已通过评审,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进一步激发市场发展活力,有效拉动投资,不断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实现了“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目标,开创了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4、突出“强生态”,财政投入力度加大。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外修生态、内修人文”发展战略,坚定不移的走“绿色发展、生态崛起”之路,明确财政资金投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蓝天、碧水、绿地、宁静”行动,

  加快推进环境治理工程,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安排环保、创模专项4000万元,用于区域流域污染减排、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生态项目建设等;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筹措资金7400万元,用于神定河净化、泗河污水处理厂扩能等项目建设,确保五条河治理取得决定性成效。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围绕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积极主动争取上级支持,2017年争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62775万元,全部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确保“一库清水永续北送”。支持创文工作。投入资金8140万元,用于老旧小区升级改造、环卫设施更新、公益广告设置和志愿者服务等,有力提升了城市形象。

  5、突出“惠民生”,财政支出更有“温度”。

  坚决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将有限的财力更多地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2017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14705.81万元,下降19%。全市财政民生支出285.2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6%,增长4.4%。一是大力推进脱贫攻坚。采取“上争、外引、内聚”的方式,多元化开拓扶贫资金渠道。今年以来,共争取中央、省强农惠农资金21.53亿元,全额足额用于贫困县(市)区;积极与北京市开展对口协作,争取对口协作资金2.2亿元,重点用于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保护、易地扶贫搬迁、扶贫产业发展等方面;市本级安排扶贫专项资金7000万元,建立起与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精准扶贫需求相适应的财政扶贫投入增长机制。二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全面落实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筹措资金3.06亿元,支持车城高级中学、柳林中学和高级职业学校整体迁建;安排资金1.97亿元,用于学校危房改造和教学设备更新。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筹措资金8.4亿元,积极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支持洪涝灾害救助及倒房恢复重建;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机构,探索医养融合的养老服务模式取得新进展;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筹措资金1.77亿元,改善公立医院医疗基础设施。四是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建立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按政策落实好各项惠民资金;支持城乡统筹发展,围绕“一城两带”战略,筹措资金37.6亿元,加快城镇化进程。五是支持重点民生项目建设。筹措资金2.53亿元,加快推进武十高铁、十巫高速、郧武快速通道、武当路复线建设,进一步打通城际交通瓶颈;安排资金1.7亿元,支持地下综合管廊、公交站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拨付资金3.44亿元,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使用。

  6、突出“防风险”,债务管控日趋规范。

  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严格按照预算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2017年末,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334.4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93.6亿元,全部控制在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以内。加强领导,调整成立市本级政府债务领导小组,形成统一管理和监督的债务防控体系。优化结构,通过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地方政府存量债务,降低举债成本,优化还款期限,减轻利息负担。严格管理,下发《关于规范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举借债务的通知》,规范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担保、借款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支行为,建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各司其职、联合防控的责任机制。防范风险,研究制定十堰市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和分类处置指南,妥善做好风险事件应急处置政策储备。加强监管,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加强政府融资主体日常监管,加快地方政府债券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面对重重困难,全市财税部门求真务实,克难攻坚,财政收入保持了平稳增长,财税改革和财政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冷静审视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深化财税改革、加强预算管理仍然面临诸多困难、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增速回落,重点保障领域支出呈刚性增支,收支平衡难度逐步加大;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传统做法改变、利益格局调整,需多方联动、形成共识,进一步增强财税改革与其他改革的合力;预算执行过程中,支出进度较慢、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预算约束力不强的问题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将客观面对并高度重视这些困难、矛盾和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创新机制、强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8年预算草案

  综合分析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支的各种因素,2018年财政收入增长仍存在较多不确定性,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需求压力较大,收支矛盾较往年将更加突出。从国际上看,世界经济整体正在复苏,但全球货币政策变化、政治局势错综复杂,带来极大的不稳定性。从国内看,一方面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经济发展保持了稳中向好的态势,逐步从“降速”向“提质”转变,经济运行企稳的基础不断增强,以改革促创新发展的格局逐步形成,将有效增强发展动力。我市深入实施的“一城两带”战略,一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或建成投产,将为十堰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全力打造湖北多极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但另一方面,也应看到影响2018年财政收入的不利因素仍然很多,产能过剩、供需错位矛盾突出,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存在不小的困难;“营改增”改革不断深化,增值税“虹吸效应”显现,税收发生转移;县域经济基础薄弱,对全市拉动作用不高;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出台,直接带来地方财政收入减少。支出方面,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发展,解决城市发展中教育、交通、环境等刚性支出不断加大,财政收支平衡面临巨大压力。

  (一)2018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

  根据面临的财政经济形势,2018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决策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保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向不变。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中期规划管理,做实项目库建设,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继续通过武当产业基金支持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深化预算执行管理改革,推进财政项目资金整合统筹使用,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着力构建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2018年重大支出政策。

  保障各类重大改革方面。按政策比例足额安排全额拨款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新增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资金,通过养老保险基金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实施,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资金1.5亿元。充分考虑政策性增支因素,优先保障政策范围内人员经费,按现行保障标准足额安排日常公用经费,适当提高规定的奖励性津补贴财政补助标准。对落实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导致减收的单位,给予经费补助,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教育方面。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继续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和补助生活费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市直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至1300元;特殊教育学校按生均6000元定额补助公用经费;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再提高1000元。继续筹措资金,支持学校危房改造,重点支持车城高级中学、柳林中学等整体迁建。

  农林水方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财政投入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农业供给侧改革,加强农业科技创新驱动,积极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安排农业产业化资金,大力推进“61”产业强农计划,支持全市六大重点特色产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安排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支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及“五小工程”建设。

  扶贫方面。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精神,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5%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并将当年清理回收的可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的50%以上用于精准扶贫。

  社会保障方面。按政策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落实特殊对象的资助参保缴费政策,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后参保人员医疗待遇统一。进一步推进城市公立医院药品价格、医疗价格、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落实取消药品加成后政府补偿政策。按政策提高基本公共卫生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免费实施覆盖城乡居民的12类47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社会救助政策,适当提高各地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标准,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筹措资金,支持公立医院改善医疗基础设施。

  科技方面。按照国家《科技进步法》及省政府对科技支出有关要求,继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确保科技投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例不低于1.4%并逐年增加。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及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技术入股、创业投资等税收支持政策。大力实施“双创”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打造产学研用紧密合作的创新平台,支持产业发展载体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生态保护方面。支持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安排节能环保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工业企业等重点污染减排、生态文明项目创建及环保能力建设。加大地表水环境以及空气环境治理力度,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加大城市污水治理力度,实施污水管网综合改造,筹措资金,支持泗河污水处理厂扩建运营一体化及泗河、西部污水处理厂提标项目建设。

  支持经济发展方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支持经济发展重大战略、重点项目发展政策资金,支持东风商用车公司EGT项目建设,支持东风小康、东风双星轮胎迁建。继续通过重大产业发展基金、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市级中小企业应急周转资金等财政性资金,加大对县域经济和城区实体经济转型发展支持力度。设立武当产业基金,不断壮大政府性产业基金规模,撬动金融及各类社会资本支持地方实体经济创新发展。

  重点项目建设方面。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筹措资金,支持市广电大楼和殡仪馆建设。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推进武当山机场扩建、地下综合管廊以及武十高铁十堰北站至武当山机场公路PPP项目建设,支持北京路综合改造和百二河改造升级。

  (三)2018年收入预算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2018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1168100万元,比上年增长8.5%。其中: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435800万元,比上年增长8.5%。

  2018年,市本级公共预算收入总量755783万元(含部分提前通知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435800万元;转移性收入239963万元;调入资金80020(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40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000万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0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预计289911万元,增长13.5%;非税收入预计145889万元,下降0.3%,主要是落实中央、省结构性减费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少。

  转移性收入中,返还性收入预计217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10900万元,主要是根据省财政提前通知的固定性转移支付补助数列入预算;专项转移支付107363万元,根据上年省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的80%列入预算。由于一般转移支付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受中央、省政策性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实际执行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待省决算批复后,将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8年,市本级公共预算支出总量755783万元(含部分提前通知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5183万元;转移性支出10600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839万元,国防支出185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5763万元,教育支出14378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562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644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942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47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216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3541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369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1291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340万元,商业服务业、国土海洋气象、粮油物资管理等事务支出154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130万元,预备费支出6400万元,债务还本和付息支出30000万元,其他支出27716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量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90086万元,其中:市本级当年基金收入185886万元,转移性收入4200万元。

  市本级当年基金收入项目:土地出让金收入1600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875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基金63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7500万元。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90086万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85886万元,其他基金支出4200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01万元。其中:利润收入86万元,股利、股息收入15万元。

  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1万元,其中:补充国有资本金项目支出3万元,国有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等费用性支出58万元,弥补特困企业和破产企业改革、改制费用性支出20万元,调出资金20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09812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09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101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490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122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00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41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343万元。

  2018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77756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91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101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524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851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99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440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3477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2056万元。

  2018年,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严格支出政策,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采取有效措施压缩一般性支出,市本级包括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三公”经费财政预算4128万元,比2017年减少904万元,下降18%。

  三、认真做好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工作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围绕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把更多资金投入到促进发展、改善民生上,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实施和重大改革发展任务顺利推进。

  (一)规范财政收入征管,在稳增长上下功夫。

  紧盯财政收入增长预期目标,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深入研究财税改革,认真分析税源结构及增减收因素变化,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抓收入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征管手段,创新征管模式,确保应收尽收,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抓财源培植,全面落实国家结构性降税减费政策,通过依法治税、规范征管,建立起既有利于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又有利于增强政府财政实力的聚财机制。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努力争取有利于我市科学发展的财政政策和资金,不断壮大地方财政实力。

  (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上下功夫。

  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定向刺激”,确保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和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提高政府投资基金和重大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绩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放大功能和聚集效应。加强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以小微企业和“三农”为主要服务对象,加大融资担保服务力度,全力支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继续大力推进PPP改革工作,在“抓落地”和“强规范”上下功夫,加强金融支持和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项目规范实施,推动实现我市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整体跃升。

  (三)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下功夫。

  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扎紧财政支出的口子,严格落实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管理制度,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重要位置,按照民生支出只增不减、扶贫力度只增不减、兜底水平只增不减、基层保障水平只增不减的要求,确保民生支出需要,解决突出民生问题,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化解社会矛盾,让群众更有获得感,加快实现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目标。

  (四)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在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上下功夫。

  全面推进依法理财,以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推进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将财政运行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在实行中期规划管理、编制滚动预算上下功夫,对涉及财政支持的重大政策,要建立科学论证机制,增强财政政策和支出安排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分配制度。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健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长效机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创新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式,发挥市场机制和财政资金杠杆调节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完善市区财政管理体制,探索推进市对区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提高辖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五)强化财政监管职能,在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上下功夫。

  围绕确责、明责、追责、问责,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对照预算法和财税体制改革的新要求,进一步梳理和修订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大力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努力打造“阳光财政”。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强化财政内控建设,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财政资金使用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进一步强化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

  (六)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在抓好党建这项伟大工程上下功夫。

  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和确保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和落实党领导财政工作的各项体制机制,确保令行禁止。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旗帜鲜明地讲政治摆在首要位置,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抓勤政践行务实重行、实干实为,抓廉政坚持严字当头、抓早抓小,确保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安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加强财政干部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积极塑造财政部门依法理财、争先创优、勤政为民、服务发展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财政工作,完成今年预算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和各项财政改革发展任务,为十堰奋力打造区域性增长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目录
附件:2018年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附表
附件:2017年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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