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351365 | 类型: 咨询 | 浏览次数: 8762 |
提问人:15989320048 | 提问时间:2022-11-09 17:35:52.0 |
内 容:目前和昌二期46号楼只能办理购房合同和发票一起,可是开发商那边却要求我们给两万五千块钱才能办理购房合同转让手续,之前把钱也给了,后来又退给我们了,听说他们是嫌给的太少了,不给我们办理过户手续!这正常的过户手续在他们这里变成了收费而且还是不给办理,请相关部门配合处理一下! |
受理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办结回复: 建议你按《合同》走司法程序维权。 |
办理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办公电话: 8651901 | 回复时间: 2022-11-14 10:10: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