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351354 | 类型: 咨询 | 浏览次数: 9932 |
提问人:马路四组 | 提问时间:2022-11-09 12:26:40.0 |
内 容:2009年大学毕业后在竹溪工作过一年。现在是十堰市事业编制。在竹溪工作的一年,原单位没有给我交社保,请问我现在想在现单位补缴社保可以吗?如果可以,单位和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受理单位:竹溪县 |
受理回复: 网友你好!你所咨询的问题已转竹溪县人社局调查处理,如果你想了解详细情况,请拨打竹溪县人社局办公室电话2726252咨询,待情况核实后,再进行详细回复。 |
办理部门: 竹溪县人社局 | 办公电话: 07192726252 | 回复时间: 2022-11-10 15:34:17.0 |
办结回复: 网友你好! |
办理部门: 竹溪县_人社局 | 办公电话: 0719-2721937 | 回复时间: 2022-11-15 16:20: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