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350941 | 类型: 投诉 | 浏览次数: 104986 |
提问人:清凉茶 | 提问时间:2022-10-23 06:48:07.0 |
内 容:麻烦竹山县政府领导能深入老百姓,了解下老百姓的疾苦,竹山阳光景苑小区楼顶下雨就漏水,问政多次都是在忽悠,一下雨屋都住不成,拖几年都无人解决吗? |
受理单位:竹山县 |
受理回复: 问政人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请耐心等待回复! |
办理部门: 竹山县 | 办公电话: 4225641 | 回复时间: 2022-10-24 15:02:13.0 |
办结回复: 问政人你好,感谢你对房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你问政的内容现回复如下:经调查了解,你反映屋顶漏水问题,可以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申报维修。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成立有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申报维修,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所在地社区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申报维修,并由占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 |
办理部门: 竹山县房管局 | 办公电话: 4225641 | 回复时间: 2022-11-01 08:32:5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