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347780 | 类型: 咨询 | 浏览次数: 9501 |
提问人:xingcheng123 | 提问时间:2022-08-24 18:35:31.0 |
内 容:我于2019年在湖十堰市农商业银行三堰支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当时利率应该接近6点多吧,我跟银行沟通过,说去了解后给我回复,最后也是不了了之,请问现在是否可以向十堰市农商行提出把房贷转成LPR,银行是否有义务配合我办理贷款转换? |
受理单位:十堰农商行 |
办结回复: 尊敬的客户,您好。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运用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我行于2020年3月2日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湖北十堰农商银行关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公告》,明确LPR转换办理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同时,我行于2020年7月23日再次发布LPR转换提醒公告,反复提醒业务办理时间。目前,存量贷款LPR利率转换时间已过,全省农商行系统已关闭LPR转换功能,不再支持存量客户的LPR利率转换。 |
办理部门: 熊巍 | 办公电话: 8659129 | 回复时间: 2022-08-25 11:39:4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