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344938 | 类型: 咨询 | 浏览次数: 22751 |
提问人:15139005306@# | 提问时间:2022-07-15 20:52 |
内 容:我家在行署大院9号楼,咨询一下,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经完工,室内铁管道渗水问题该怎么解决?归哪个部门管?我家是一楼,主水管是铁管通往4楼。后期室内管道是否更换或者改走其他路线? |
受理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受理回复: 尊敬的问政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受理,我们将在详细核实后尽快给您答复,谢谢。 |
办理部门: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办公电话: 8111090 | 回复时间: 2022-07-21 10:17 |
办结回复: 尊敬的问政人您好,经向茅箭区旧城改造办咨询,您反映的室内主水管(铁管)不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原行署大院住宅楼大部分是原机关干部职工家属楼,2001年按照国家房改政策产权已全部出售职工个人。您所反映的室内主水管渗水老化的问题,可按照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如无专项维修金或专项维修金已使用完,则需由业主协商共同承担维修费用。感谢您对机关事务工作的关心和理解支持! |
办理部门: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办公电话: 8111090 | 回复时间: 2022-07-26 1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