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经济“30条”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01
享受对象及范围
❶ 各类企业对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可申请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奖补;
❷ 企业招用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上年度9月1日以后退役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1年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保费且申请时处于就业状态),按每吸纳1人给予奖补;
❸ 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并办理就业登记的中小微企业;
❹ 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的(执行至2023年底)。
02
必备材料
《十堰市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十堰市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奖补申请表》、《十堰市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申报表》、劳动合同复印件(吸纳高校毕业生不需要,可查询社保缴费记录)、企业银行账户、退役证复印件、工资发放明细银行流水(仅扶贫奖补用)、高校毕业生个人社保卡号(仅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用)。见(十人社发〔2021〕31号)。
03
享受标准
❶ 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可申请2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❷ 企业招用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1年以上,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❸ 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❹ 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的,可申请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04
享受时限
按文件规定执行。
05
经办流程
❶ 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注册地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或网上(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提供纸质申报资料的需加盖公章。
❷ 审核。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比对初审,吸纳对象的就业失业登记、脱贫人员身份、社保缴费记录信息在系统内核查。
❸ 拨付。在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由同级人社、财政部门审批,按规定将补贴拨付至企业的银行账户,所需资金从当地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06
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线上受理:湖北政务服务网
线下受理:
张湾区:8518092
地址:张湾区高端装备工业园科技研发中心812室
茅箭区:8789595
地址:重庆路536A茅箭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经济开发区:8312828
地址:汽配城广州路27号政务服务中心
丹江口市:5210208
地址:丹江口市车站路30号
郧西县:6227291
地址:郧西县康富大道70号
竹山县:4225218
地址:竹山县政务服务中心西区702
竹溪县:2729862
地址:竹溪县人民路11号
房县:3205329
地址:房县就业培训中心35号3楼
郧阳区:7231305
地址:郧阳区城关镇郧阳路75号
武当山特区:5661552
地址:武当山特区草店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