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办发〔2023〕27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十堰市纺织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十堰市纺织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7月18日
十堰市纺织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突破性发展“一主四优多支撑”产业体系的工作部署,完善纺织产业链条,做大产业规模,提升发展质量,稳定和扩大就业,助力乡村振兴与县域经济融合发展,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市关于突破性发展优势产业的工作部署,把握机遇,发挥优势,主动作为,着力做大产业规模,做优产业布局,做高产业能级,做强产业竞争力,为十堰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提供产业支撑。
二、发展定位及目标
(一)发展定位
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全力打造“百亿纺织服装产业集群”“中部袜都”。
——支持房县打造百亿纺织服装产业集群。抢抓房县纺织产业园获批湖北省第二批省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机遇,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实施产业链招商,吸引江浙沪产业链核心企业落户房县,打造房县“百亿纺织服装产业集群”。
——支持郧阳区打造“中部袜都”。依托郧阳区袜业龙头企业棉伙棉伴,辐射带动袜业产业上下游;建设袜艺小镇,投产袜机达到1万台、带动就业1万人、出口创汇1亿美元,打造“中部袜都”。
——支持丹江口市打造一流“纺织服装产业园区”。以丁家营镇和新港纺织产业园区为中心,支持重点企业技改创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辐射带动产业向高端迈进,打造基础设施完善的纺织产业园区,承接产业转移。
(二)发展目标
2023年,全市纺织产业力争完成工业总产值85亿元;到2025年,纺织产业力争完成工业总产值150亿元。
以稳定和扩大就业为主,大力实施招商引资吸引江浙沪纺织业龙头企业和产业链核心企业落户我市,建强特色产业园区,做优纺织服装业和袜业。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园区服务保障能力。提升房县纺织产业园、郧阳区袜艺小镇、丹江新港纺织产业园配套服务能力,按照“产城人”融合发展理念和新型工业示范园标准,坚持超前规划,加快供水、供电、通信、仓储、办公生活用房、文化教育、文体设施、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及配套建设,切实增强园区综合保障能力。同步建设好道路、管网、排水、绿化、照明、消防等附属设施,将园区打造成宜业宜居的理想之地。园区同步建设好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配套管网等配套设施。进一步挖掘产业园区承载项目的潜力,为企业扩建和新引进项目提供基础条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县市区)
(二)做大产业规模。积极培育纺织服装行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点培育湖北恒达纺织有限公司、湖北棉伙棉伴智能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织雅纺织有限公司等一批重点骨干企业,引领我市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壮大。以项目促产业发展,聚焦房县中润锦纶丝项目、中锦尼龙丝项目、鸿迪纺织10万吨涤纶丝生产项目、鑫之鸿20万吨纺织建设项目建成达产,推进郧阳区袜艺小镇加快建设,壮大纺织产业集群,稳步提升工业产值。到2025年,全市纺织服装规模以上企业力争达到100家,年产值超10亿元企业3家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达到150亿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统计局,相关县市区)
(三)围绕龙头强链补链延链。按照“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的产业发展思路,立足我市区位、政策和资源优势,精准招引一批纺织产业相关的头部企业和上下游配套企业。以恒达、中润、中锦、鸿迪等企业为主,引进纯纺、混纺类以及锦纶丝、包覆纱等高端纱线的纺织企业;依托弘耀袜业、裕丰针织、八方鞋业、乔凡尼服饰,引进针织、毛织和梭织等织布企业,以瑜伽服、运动服、羊毛衫、西服等为主的服装生产企业,以运动鞋、休闲鞋为主的制鞋企业;依托棉伙棉伴,引进中、高端袜业制造企业。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条,做到引进一个、投产一批、带动一片,推进产业集聚,打造形成产业集群,推进产业全链条、集群化发展。(责任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相关县市区)
(四)推进纺织企业智能化改造。以提升纺织装备的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水平为手段,促进生产模式、商业模式变革,实现纺织行业生产效率、产品质量等大幅提升。支持现有企业加快实施智能化改造,建设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充分应用自动化、高速化、智能化生产设备再造生产工艺流程,对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的企业按规定政策给予扶持。加大纺织行业技术装备供应和服务商培育,实现为各类纺织企业提供技改诊断服务和“一企一策”老旧设备改造升级方案等全过程服务在内的数字赋能水平提升和供应链优化综合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相关县市区)
(五)培育创建品牌。支持企业开创自主品牌,以研发生产环保型、舒适型产品为目标,在打造具有品牌影响力、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上下功夫。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广告投放,增加品牌在市场的曝光率,提升品牌在市场的知名度。大力支持发展较好、潜力较强的企业申报专利,建立自主品牌,制定品牌建设方案和管理制度,健全品牌管理体系,提升品牌价值;积极培育中锦尼龙、鑫之鸿、棉伙棉伴等成为行业知名品牌,进入前10强。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每年组织纺织服装企业参加各类交易会、产品展览会、博览会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相关县市区)
(六)强化技术创新。坚持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并重,加大科技投入,开发多元化产品,鼓励企业在产品、工艺、包装等环节提高设计创新和系统集成水平,积极创建纺织行业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鼓励实施“揭榜挂帅”和重大成果转化落地;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攻关、产学研用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创业平台;积极推动湖北省先进纤维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落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相关县市区)
(七)稳定和扩大就业。完善产业链条,引导关联企业相互配套、同类产业集聚集群发展,以产业发展带动部分城市回流的劳动力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本地就业。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和市场用工需求,采取中长期项目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等方式,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能力素质。加强政策宣传,畅通劳动力信息发布和岗位推介渠道,推动更多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返乡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等就业。2023至2025年,通过纺织产业发展,带动新增就业人数持续增长,实现产业发展与民生改善双赢,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相关县市区)
(八)招引专业人才。实施“精准引才”计划,落实落细吸纳人才、聚集人才、激励人才的优惠政策,优化促进人才创新创业创造“软环境”,着力为纺织园区引进一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团队入驻。加强与驻十堰高校合作,协助企业培养本土化专业技术人才。聘请专家、学者、高级工程师为企业员工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企业员工技能水平。(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相关县市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级成立促进纺织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经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相关负责同志,房县、郧阳区、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具体负责纺织产业定期考核通报、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房县人民政府、郧阳区人民政府、丹江口市人民政府比照市里做法,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纺织产业发展。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结合自身职能和重点任务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形成推动纺织产业发展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政策支持。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保费补贴、贷款贴息”的形式,支持园区建设和龙头企业开展科技攻关、品牌打造、关键设备购置、技术改造、人才培育、信息化建设、宣传推介等。综合运用好金融、用地、用电等各项支持政策助力纺织产业发展。
(三)加强考核督导。建立完善纺织产业目标责任制和考核督办工作机制,明确房县人民政府、郧阳区人民政府、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和相关市直单位工作职责,实行清单式推进、台账式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进行调研指导,收集问题和建议,纺织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推进会,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推动不力、敷衍塞责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