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户朱先生问:我是一名持证户,因违规经营受到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的处罚。被查处时,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告知我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现在已过了三天了,我还能申请听证吗?
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答:您好!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因此,只要您在收到行政机关告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就可以进行听证。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您听证的时间、地点。您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通讯员 周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