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乡下开了一家烟酒商店,前不久,因销售他人用来抵押货款的卷烟,被当地烟草专卖局查处。因当前生意不好,本人又因病住院,资金周转困难,我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能否申请分期缴纳罚款?

日期: 2024-01-29 08:51:35
来源: 十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零售户赵先生问:我在乡下开了一家烟酒商店,前不久,因销售他人用来抵押货款的卷烟,被当地烟草专卖局查处。因当前生意不好,本人又因病住院,资金周转困难,我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能否申请分期缴纳罚款?

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建议您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到当地烟草专卖局递交申请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并如实告知申请原因。(通讯员 周学平)

责任编辑: 蔡雪阳
方针政策权威发布,网上问政快速回应,最新资讯随时掌握。
十堰发布
  • 欢迎关注十堰政府网官方微信“十堰发布”
  • ① 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扫描左侧的微信二维码关注。
  • ② 打开微信——通讯录——右上角“添加”,搜索“十堰发布”“syfb0719”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