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支持对象 | 政策要点 | 支持内容 | 有效期限 | 是否免申即享 | 业务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政策文件 |
免费 | 强检计量器具使用企业 | 免收强检计量器具检定费 | 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企业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及被列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实行强检并停征计量检定费。
| 长期 | 否 | 郭磊 | 8652081 |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 |
审批 | 食品生产企业(粮食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等7类食品生产许可) | 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 低风险食品生产者在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核发时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且作出书面承诺符合食品生产许可条件、愿意承担因违反承诺而导致的损失及后果的,当场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 | 长期 | 否 | 李莎丽 | 8678595 |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调整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市监食生函〔2021〕10 号 |
审批 | 小餐饮经营者 | 小餐饮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 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书面承诺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一致的,当场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不再进行现场核查 | 长期 | 否 | 漆正清 | 8656337 | 省市场监管局在小餐饮经营许可中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鄂市监餐饮函〔2021〕60 号) |
审批 | 各类市场主体 |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信息申报承诺制 | 经营范围不涉及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及有关特殊行业的,申请人只需提交《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单》并作出相关承诺,无需提交住所证明文件 | 长期 | 否 | 陈小军 | 07198675530 |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十堰市企业住所 (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十市监发[2020]51号) |
审批 | 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单位 | 许可改备案 | 从事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活动,原则上按照“多证合一”要求,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 | 长期 | 否 | 常存福 | 8656672 | 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奖补 | 名优企业 | 奖励获得质量奖和提名奖的企业 | 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和提名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和50万元;对获得湖北长江质量奖和提名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70万元和20万元;对获得十堰武当质量奖和提名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和10万元 | 长期 | 否 | 张波 | 8677791 | 中共十堰市委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十发﹝2019﹞21号) |
奖补 | 名优企业 | 对列为“三大工程”企业给予知识产权转化引导及发展资金 | 对评为“三大工程”(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的企业给予一定的项目经费 | 长期 | 年度评选 | 吴亚红肖锋 | 8666020 8107513 |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知识产权“三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奖补 | 有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 | 奖励获奖专权人和发明人 | 专利金奖、专利银奖、优秀发明人奖的奖金额度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和10万元 | 长期 | 5年评选一次 | 肖锋 | 8107513 | 湖北专利奖励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