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王浩:铁肩正义铸警魂

日期: 2022-08-10 08:44:31
来源: 湖北日报

在父母眼里,他不是合格的儿子;在妻子眼里,他不是合格的丈夫;在儿子眼里,他不是合格的父亲;但在同事和群众的眼里,他是一名合格人民警察……

让我们一起走进十堰警队,认识一下铁肩正义铸警魂的经侦警——王浩。

王浩,男,37岁,2012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十堰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三级警长。先后荣获“全市打击反假币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多次受到个人嘉奖。

铁心进取筑根基

初识王浩,他目光炯锐、做事认真。三年刑侦、四年特警、五年经侦工作经历,练就了他过硬的身体素质、扎实的业务能力,也更加坚定了他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政治信念。

2018年,33岁的王浩因工作需要转换角色成为了一名经侦警。初入经侦,他深知自己经侦业务能力欠缺。“只有尽快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才能更好地执法办案和服务人民。”于是,他刻苦钻研、虚心求教,不断在工作实践中举一反三,提升实战能力。转岗第一年,他积极组织和参加大小案件研讨十余场次,接待群众咨询求助五十余人次,迅速进入角色。

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为公安工作带来了新课题、新挑战,也对经侦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无止境,勤能补拙,唯有不断学习才能更好地适应发展需要。”在情报研判、数据分析、股权穿透等新技术领域着眼于数据化实战,他勤学苦练,及时更新专业知识、快速掌握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并通过探索借鉴外地案例、成功经验,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实战能力。

五年经侦生涯、1800多个日夜,记录下了王浩铁心进取、不断前行的铿锵步伐。如今的王浩已快速成长为一名政治过硬、业务娴熟、有责任的合格经侦警。

铁肩正义洒青春

青春就是用来挥洒的,正义需要青春来浇筑。作为一名经侦业务能手,王浩敢挑重担,勇当尖刀,把青春播撒在了正义的路上。他先后主办“4.15”陈某安、黄某等人涉嫌骗取贷款、伪造公司印章案(刑事打击10人,挽损1600万);王某、杜某等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打击7人,挽损100余万)、李某、蔡某等人涉嫌职务侵占案(打击2人,追赃60万元)等十余起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等。

2021年5月,按照市局“3.31”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案组统一部署,他带领专班人员经过两昼夜的蹲守,一举抓获该案首要犯罪分子石某、高某某等涉案人员共计12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8人。为固定证据、扩大战果,破案后他不辞辛劳,继续奔赴天津、河北、山西等省市深耕细挖。由于该案时间跨度长、侦办难度大、工作节奏快等特点,王浩带领专班民警采取“5+2”、“白+黑”常态化的工作模式,加班工作累计超过600小时。最终,啃掉了一个又一个硬骨头,成功破获了这起横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区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追缴赃款2500余万元,有效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全市经济秩序安全。

面对随之而来的荣誉,王浩只是轻声说了句“其实,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

铁骨柔情促营商

在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征途上,公安工作必须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经侦更是护航营商环境的中坚力量。

王浩与同事们在上级的统筹部署下积极开展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犯罪等专项行动。

在茅箭侦办“绿某韵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中,他带队到湖南长沙、衡阳等地协调案件侦办及数据共享;无数次深入各县市区开展案件研讨和数据分析,指导推进专案侦办、数据分析及运用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用片片真情助力十堰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铁胆忠诚铸红心

他是对党忠诚、坚定信念、牢记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

无论在工作上还是在生活中,王浩都能持之以恒地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忠诚履职,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时刻维护党和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

对待群众,他认真负责、服务热情;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总是认真调查,做到实事求是,全面核查;对群众因不了解、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他及时宣传,耐心解释。

青春无悔,誓言无声。正义路上,警盾闪耀!王浩,初心不改,整理好着装,继续前行!(湖北日报通讯员 张南郧)

责任编辑: 谢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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