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市安监局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十安监发〔2016〕78号)不符合应急〔2021〕83号文件的规定,决定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十堰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