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市工人文化宫就“除危改造、回归公益”后的部分场地,面向社会诚征职工服务合作项目。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作场地情况
1、此次公开诚征合作项目的场地,为市工人文化宫实施“除危改造、回归公益”工程后的部分场地,按照《工人文化宫除危改造及回归公益项目设计方案》分为三个区域,即:文化宫西侧负一楼区域685平方米(含西侧临街45平方米钢结构房),顶楼613平方米,文化宫内南侧一、二楼共106平方米,文化宫东侧区域180平方米。(详见《工人文化宫除危改造及回归公益项目平面图》)。以上场地产权明晰,没有任何争议,归市工人文化宫所有,由市工人文化宫管理使用。
2、合作场地一切以改造后的现状为准,请参与者务必了解场地现状,一旦报名参与,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房屋场地结构和品质,我单位不对超出房屋场地现状的任何情况承担责任。
二、合作项目要求
(一)共性要求
1、拟合作场地可投资兴办的项目,必须符合工人文化宫整体项目规划方向,符合工人文化宫的职能要求。围绕文化宫的主责主业,面向全市职工提供服务。
2、项目由合作方承担投资及运营成本。
3、项目须完成市工人文化宫规定的公益服务任务。
4、为维护工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项目须确保市工人文化宫一定的固定收益,此项按照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确定的固定收益标准计算。
5、属于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工人文化宫管理的意见》(总工发〔2016〕21号)所列负面清单的项目不在合作之列。
(二)个性要求
1、合作项目以围绕提升职工素质、服务职工生活、职工文体服务、职工技能培训、职工科技创新等为主。
2、其他符合服务广大职工、普惠职工等项目均可报名。
三、报名参与办法
1、凡有志于职工公益服务,有较强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社会组织、企业单位及个人均可报名参与,报名时,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个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报名时间为:2023年05月31日—06月20日;
3、报名地点为:十堰市工人文化宫资产运营部(十堰市总工会办公楼7038室)
4、联系人:李艳华 电话:0719—8677663、18772873707
5、欢迎有意者到现场考察,提交项目投资计划书,项目计划书提交时间为:2023年06月20日17:30前。具体合作项目和方式由市总工会文化宫项目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后确定。
6、本公告由市工人文化宫负责解释。
四、监督执纪
本次诚征合作项目由十堰市总工会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执纪。
十堰市工人文化宫
2023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