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下一代 撑起这把“伞”

日期: 2022-09-20 15:47:13
来源: 十堰政府网

近日,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新区的商户杨某接到一张沉重的万元罚单,不禁汗如雨下。

前不久,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杨某向一名“特殊”客户出售卷烟,出售时更没有严格核查对方的身份信息,为蝇头小利竟将卷烟卖给了未成年人。

这是郧阳区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管局、检察院联合查处的首起无证经营户向未成年人售烟案件,由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杨某作出罚款一万余元并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决定。

横向联合建机制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向未成年人售烟明确了执法单位和处罚方式,也大大增强了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责罚力度。郧阳区烟草专卖局协调内部各部门、联合外部其他单位,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体制机制,为未成年人撑起一把坚实的“保护伞”:一是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体系,与相关部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落实网格综合管控,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二是制定《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校园周边销售烟草制品清理整顿实施方案》,严查中小学校园周边向未成年人售烟行为;三是以“楚天净化”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整合公安、高管、邮管等各方力量,统筹推进治理真烟异常流动、互助小组建设、证件管理、中小学周边整治等工作。

违法违规当严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相关法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对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今年5月,郧阳区烟草专卖局获得群众举报线索:“城关镇某小学门口商户杨某,向未成年人兜售香烟。”接到线索后,郧阳区烟草专卖局高度重视,联合区检察院、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展开调查,最终确定商户杨某确实存在无证售卖卷烟以及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的违法行径。

三方协作筑防线

2021年以来,在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烟草专卖局等单位持续开展烟草制品联合整治专项活动的背景下,店处郧阳区中小学附近的杨某,依法被吊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且他明知不能向未成年人售烟,依然为追求蝇头小利,向未成年人兜售卷烟,损害未成年人权益,致使学生家长举报,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事后,违法出售卷烟的杨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我自己家里也有小孩,一定会吸取教训,希望所有商户以他为戒,不要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制品,这是对下一代人的不负责行为。”

区烟草专卖局表示,将深化与相关单位间的联合执法协作,持续开展“携手护航,助守‘未’来”专项行动,切实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社会责任。其他商户也应当引以为戒,不触碰法律的红线,规范经营、诚信经营,以法律和制度为“保护伞”,让更多人知法懂法,共同维护卷烟市场秩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通讯员 席曙光 涂超)

责任编辑: 谢楠
方针政策权威发布,网上问政快速回应,最新资讯随时掌握。
十堰发布
  • 欢迎关注十堰政府网官方微信“十堰发布”
  • ① 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扫描左侧的微信二维码关注。
  • ② 打开微信——通讯录——右上角“添加”,搜索“十堰发布”“syfb0719”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