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在镇上开了一家卷烟店,前阵子小孩放假在店里玩耍不小心将烟草零售许可证损坏了,上面的字有的已经没办法看了。请问他需要重新办烟草证吗?在这期间还能继续卖烟吗?
十堰市烟草专卖局: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持证人在有效期内遗失或损毁许可证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办许可证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类事项申请表;(二)遗失或损毁证明;(三)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因此,若您的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则损毁不需要重新办理许可证,只需持补办书面说明等相关材料前往原发证机关申请补领即可。补办期间,仍可继续依法从事卷烟零售业务。(通讯员 丁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