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堰被抓!看看他们又干了啥?

日期: 2024-03-28 09:13:28
来源: 十堰反电信诈骗中心

免担保、超低息、秒到账

心动就要行动

结果贷款没办成

反而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打电话,能赚快钱

自己“发财”不能忘了兄弟

哥俩一起干

殊不知

这是帮助他人实施诈骗的

违法犯罪行为

十堰反诈提醒您

这都是涉“两卡”违法犯罪行为

远离“两卡”犯罪

不要参与出租、出借和买卖

手机卡和银行卡

不要给犯罪分子提供作案便利

案情回顾1

在外务工多年的岳某打算贷款做个生意,在网络视频上看到贷款的广告后,便添加对方为好友,听信对方的门槛低、审批快,贷款可以立即到手的说法,专程从河南坐车赶至辽宁。

见面后,岳某将自己的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交给对方办理贷款,事后岳某不但没等到贷款,连返程的路费都是从亲戚朋友那儿借的。岳某回想整个事情,越想越不对劲,整日惴惴不安。后岳某因涉嫌电信网络诈骗,被山西警方网上追逃。3月20日,郧西警方经缜密研判,将其抓获,移交山西警方。

案情回顾2

3月13日,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某手机用户拨号异常,短时间内对外拨出大量疑似诈骗的电话,经民警分析研判,该手机用户有实施诈骗的重大作案嫌疑。当天下午,民警在一处民房内将协助拨打诈骗电话的吴某某、蔡某某抓获,查获作案手机4部和多张手机卡。

到案后,吴某某、蔡某某对他们协助拨打诈骗电话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嫌疑人吴某某在浏览某网站时,发现一个可以“赚大钱”的广告,“客服”告诉吴某某只需要两部手机,就可以轻松月入过万,一部手机登录QQ和上线保持语音通话,另一部手机拨打上线提供的电话号码,就可以获得每小时数百元工资。在家无所事事缺钱的吴某某心想,竟然还有这么好赚的钱,便信以为真。吴某某是个“讲义气”的人,有了“赚钱”的路子,也没有忘记自己的好兄弟,于是吴某某便邀请蔡某某一起参与。在利益的驱使下,吴某某、蔡某某在明知这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然帮助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并从中非法获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卡

帮别人拨打电话都是犯罪!

勿成“两卡”犯罪“工具人”!

1.贷款要到正规银行机构办理,切勿轻信陌生好友、陌生电话、短信、网络小广告,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账号、登录密码、交易密码等,千万不要告诉他人并让他人操作。

2.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信息,均属违法行为。如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达到一定情节时,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3.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还提供手机帮助诈骗分子拨打电话,属于诈骗罪共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4.现实生活中,部分在校学生或涉世未深的年轻人由于社会阅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因贪图蝇头小利,一不小心成为“两卡”犯罪的“工具人”,锒铛入狱,悔不当初。

请大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不得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帮助,不要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帮凶”。

责任编辑: 闻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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