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市扶贫办
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第三批)计划的通知
县(市、区)财政局,扶贫办:
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决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经研究,并报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分配你地2020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万元(见附件),支出请列入2020年“21305扶贫”科目,此项资金纳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管理。
请各地按照《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 坚决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鄂财农发〔2020〕15号)要求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及时拨付资金,不得截留、挪用或随意变更项目;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落实绩效运行监控,将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录入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指导乡镇、村级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公告。
附件: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三批)分配表
十堰市财政局 十堰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
附件:十财农发【2020】198号: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三批)计划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