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索引号
000014349/2022-0672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21日 10:30:18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号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民普遍关注的市政道路建设、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城镇污水治理、行业管理、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内设机构、下设机构、联系方式(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2020年部门决算、2021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重大项目建设实施,公共资源配置,招考录用、人事信息,2021年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决策执行落实情况及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建议提案办理、“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增强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逐步规范。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了《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了《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目录》,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发布。对在线或邮寄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均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审核办理,并在规定时限内作出书面答复意见,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持续加强。明确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有专人负责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平台的日常维护管理,制定了政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并严格落实。一年来,市住建局负责管理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规范有序,未出现内容严重错误及失泄密现象。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展。在原有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的基础上,新开通了“十堰住建”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制定了《2021年十堰市住建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将任务明确到各单位、各科室,发布了《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目录》,并及时督促各单位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着力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2021年经审核确定上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344条,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发布435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5个,其他主动公开文件5个,通知公告96条,城建动态174条,城市建设73条,区县扫描94条,村镇建设61条,党建工作70条,行业管理69条,媒体聚焦83条,政策法规29条,城建档案35条,专题专栏274条等。另外,通过“十堰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285条,“云上住建”发布各类信息140条,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宣传报道稿件168篇,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布的时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基本做到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9件,其中通过依申请信息公开专用邮箱在线提交5件,快递邮寄1件,网站邮箱在线提交3件;申请人为社会自然人9件。经查,对收到的9件依申请公开信息,都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作出了答复。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市住建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上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有待加强,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解读回应有待进一步加强。

2.本年度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了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制定了《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目录》,完善了《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发布;为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范围,于2021年3月开通了“十堰住建”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信息285条。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得到增强,基本做到了动态类信息当天发布,其他类别信息在规定时限内上网公开。三是在解读回应方面,及时发布了《十堰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及《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解读,并就城乡污水治理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3.本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系统各部门、各科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政策解读的方式比较单一,主要以文字的方式,没有采取图解等其他方式进行解读。

4.下年度改进举措。一是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切实增强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实效性。二是严格按照《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认真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的答复工作。对每一个申请人的申请,包括经审核需要补正的,均给予正式书面回复意见。三是增强政策解读的灵活性,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尝试采取图解、答记者问等多种方式对最新出台的重大政策进行解读,让解读更加通俗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1年,本单位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结合工作职能,高质量办理建议提案。2021年,市住建局牵头办理和配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1件,政协委员提案42件,办结率、答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并按要求对办理答复及办理结果信息进行了公开。

3.对《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的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条进行组织落实,均已落实到位。

4.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了重大建设项目及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市政服务等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资源配置等信息公开,主动及时发布重点领域方面的信息15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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