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市委书记、市长黄剑雄,常务副市长胡志莉同志批示意见,全面做好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市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可控,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确保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9月28日至10月26日。
二、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情况;“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情况;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及标准规范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立情况;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二年行动落实情况和监管执法情况。
(二)重点突出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模板支撑体系等)管理情况、预防高处坠落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及人员违规违章情况、施工人员居住场所安全风险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情况、扬尘管控情况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监理总监在岗履职情况。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自然灾情的预测防范和抢险救援机制建立情况;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值班值守情况;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执行情况;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建立情况;应急疏散、避险知识宣传教育情况。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其中,十堰城区由局领导班子带队,对城区(张湾区、茅箭区、武当山特区、经济开发区)随机抽查20%在建项目;各县(市)区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带队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每个检查组随机抽查当地至少6个在建项目。
五、分组安排
第一组 检查茅箭片区、武当山特区在建房屋项目
组 长:曾 春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黄君霄(13733541290)、于波
第二组 检查十堰城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组 长:沈 义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肖剑、李 烨(13094287703)
第三组 检查在建市政项目(含PPP项目)
组 长:曾 强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 员:王 彪(15072908205)、包燕来、刘磊、李强
第四组 检查张湾区、经济开发区在建房屋项目
组 长:胡世清 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朱超(13677198947)、耿小强
第五组 竹溪县检查丹江口市
第六组 竹山县检查郧阳区
第七组 房县检查郧西县
第八组 郧阳区检查竹溪县
第九组 郧西县检查竹山县
第十组 丹江口市检查房县
十堰城区装饰装修项目由市装饰办自行组织检查,县市区交叉检查由各县市区住建局自行对接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检查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1名局领导班子带队检查,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确保交叉检查顺利进行。
(二)全面消除隐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填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用表(附件1),凡是安全检查的时间、检查人、检查内容都必须有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实施隐患排查、问题整改、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确保所有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各检查组要突出实效,落实专人,将交叉检查情况(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自查落实情况、受检项目问题清单(附件2)、本次检查情况报告于2022年10月26日上午下班以前上报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各组在检查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各组联络员负责联系和安排检查日程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黄君霄;联系电话:8672376;邮箱:539975064@qq.com。
附件:
1.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用表
2.受检项目问题清单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8日
附件: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用表.doc
附件:受检项目问题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