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要求,现将十堰市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公布如下:
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21年9月,省财政厅核定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546.6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23.4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23.17亿元。省财政厅核定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17.2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8.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18.33亿元。
截至11月底,十堰市政府债务余额496.0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06.2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89.73元。十堰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99.6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95.4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04.17亿元。
十堰市严格债务限额管理,健全债务管理机制,有效防控债务风险。目前十堰市政府债务余额牢牢控制在省级下达的债务限额内,政府债务规模适度、结构较为合理、风险总体可控。
二、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安排、期限及利率情况
截至11月底,十堰市已发行2021年新增政府债券34.91亿元(一般债券17.83亿元,专项债券17.08亿元),其中市本级10.07亿元(新增一般债券3.69亿元,新增专项债券6.38亿元)。市本级2021年1-11月发行的新增政府债券10.07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城市补短板工程、产业园提升工程、新基建工程、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交通补短板工程等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相关项目。
今年全市预计还需发行新增政府专项债券13.42亿元,预计安排市本级5.89亿元,用于湖北汉江技师学院项目2.5亿元、武当山机场盲降系统项目0.3亿元、市殡仪服务中心(二期)项目0.6亿元、市老年人养护中心项目0.39亿元、南水北调产业基地项目0.5亿元,神定河污水治理项目0.6亿元、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河片区棚改项目1亿元;预计转贷县(市)区7.53亿元,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
截至11月底,十堰市已发行再融资债券38.51亿元(一般债券21.29亿元、专项债券17.22亿元)。从级次看,市本级14.4亿元(一般债券7.27亿元、专项债券7.13亿元);转贷县市区24.11亿元(一般债券14.02亿元、专项债券10.09亿元),用于市县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目前,十堰市2021年再融资债券已发行完毕。
2021年市本级政府债券期限、利率详见附表。
三、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计划及偿债来源
2021年,十堰市到期政府债券本息64.15亿元(本金48.01亿元,利息16.14亿元),其中市本级到期政府债券本息24.79亿元(本金18.03亿元,利息6.76亿元)。十堰市到期利息全部通过自有资金偿还,到期本金拟通过自有资金偿还9.51亿元,申报再融资债券偿还38.5亿元;市本级到期本金拟通过自有资金偿还3.63亿元,申报再融资债券偿还14.4亿元。
截至11月底,十堰市按时偿还政府债券到期本息63.57亿元(本金48.01亿元,利息15.56亿元),其中市本级24.46亿元(本金18.03亿元,利息6.43亿元),县(市、区)39.11亿元(本金29.98亿元,利息9.13亿元)。全市到期利息已全部通过自有资金偿还,全市到期本金已通过自有资金偿还9.5亿元,申报再融资债券偿还38.51亿元;市本级到期本金已通过自有资金偿还3.63亿元,申报再融资债券偿还14.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