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1-04622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2020年12月31日 10:33:17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文号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0年12月29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陈洪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15号)要求,市人大财经委、预工委会同市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建立了财政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截至目前,市财政局向市人大共报告四个方面七类重大财税政策。一是落实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推进情况;二是压减2020年市级预算支出情况;三是全市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四是在推进财政改革方面,报告了调整和完善主城区财政管理体制、城区教育管理体制、城区土地出让收入分配和城区环卫体制等四项改革情况。下面重点报告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由815098万元调整为1009854万元,调增194756万元,增长23.9%。

调整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减收增支,需要调减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市本级收入。二是将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下达的减收增支补助,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弥补减收增支缺口。三是省转贷市本级一般债券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四是中央、省对市本级转移支付补助年初按预计数编列,预算执行中据实调整。

调整的主要事项是: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459200万元调整为319300万元,调减139900万元,下降30.5%。调整的主要项目:

一是税收收入由317040万元调整为237500万元,调减79540万元。主要是受疫情及落实中央、省减税政策影响。

二是非税收入由142160万元调整为81800万元,调减60360万元。其中:专项收入调减7430万元,主要是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调减9604万元,主要是受疫情影响,一些行业停工停产导致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罚没收入调增4370万元,主要是扫黑除恶一次性罚没收入增加;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调减23050万元,主要是落实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政策,以及财政减收造成的国库利息收入减少;捐赠收入调增34万元,主要是疫情期间接收的抗疫捐赠资金;政府住房基金调减12950万元,主要是公积金中心去年同期巡察整改缴入一次性住房基金收入,今年无此项收入;其他收入调减11730万元,主要是因教育体制改革,义务教育学校其他收入和一次性收入减少。

2.转移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由355898万元调整为493141万元,调增137243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补助调增146346万元,主要是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新增减收增支补助收入;上年结转调增24万元,主要是根据省财政批复的2019年决算数据实调整;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34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超收,调增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687万元;财政专户结余及预算单位偿还政府一般债券利息等资金缴入国库,调增其他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51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短收,调减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0000万元。

3.债务转贷收入

一般债务转贷收入调增197413万元,按一般债务管理要求,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82198万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115215万元。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由815098万元调整为1009854万元,调增194756万元,增长23.9%。

调整的主要原因:一是统筹中央、省疫情防控增支补助和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疫情防控相关支出和其他重点支出。二是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用于相关项目。三是压减部门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的项目支出,统筹用于疫情防控支出。四是教育体制改革,将原市属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下划到区级,相应调减市本级支出。

调整的主要事项是: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798098万元调整为884639万元,调增86541万元,增长10.8%。调整的主要事项: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减243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二是减少中央和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等转移支付补助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调增191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安等相关部门增加疫情防控支出。二是压减公安执法办案等一般性项目支出。增减相抵调增支出1911万元。

(3)教育支出调减4665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因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减收,压减相应项目支出。二是教育体制下划,调减市本级教育支出。三是安排新增政府债券用于学校迁建、改造等支出。增减相抵调减支出46651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调减444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压减科技三项费一般性项目支出。二是减少中央和省级科学技术转移支付补助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调增811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支出。二是增加省级支持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与爱同行 惠游湖北”等转移支付补助支出。三是安排新增政府债券用于青少年户外培训基地建设。四是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增减相抵调增支出8118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增3117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增加中央和省临时救助等转移支付补助支出。二是按政策增加提高基本养老金发放水平补助和军队转业干部补助。三是补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调增2638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区域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建设项目、医院防疫物资、设备购置、贷款贴息补助以及医院疫后正常运行等疫情防控相关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调增104344万元。主要原因是安排新增政府债券用于百二河生态修复建设,以及增加中央和省级新能源汽车等转移支付补助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调减10342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减少,调减相应项目支出。

(10)农林水支出调减464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收,调减年初预算按收入增量15%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二是安排新增政府债券用于水利项目建设。三是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的精准扶贫等专项资金分配到县市区,调减本级支出。增减相抵调减支出4643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调增222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安排新增政府债券用于城区公路建设。二是减少中央和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等转移支付补助支出。增减相抵调增支出2228万元。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调增174万元。主要是据实调整增人增资支出。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调增183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和省级外经贸发展等转移支付补助支出。

(14)金融支出调增117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和省级疫情防控增支补助用于中小企业贷款贴息。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调增1565万元。主要是从年初预留和预备费中调剂用于气象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设。

(16)住房保障支出调减2193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转移支付补助。二是教育体制下划,调减本级教师住房公积金支出。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调增258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省级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管理转移支付补助支出。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调增174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转移支付补助支出。

(19)预备费调减7800万元。主要是年初预算安排在预备费科目,年中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调整到相应支出功能科目。

(20)其他支出调减2361万元。主要是预留的增人增资和丧葬抚恤等支出,年初安排在其他支出,年中执行据实调整到相应的功能分类科目。

(21)债务付息支出调增3811万元。主要是增加的债券利息支出。

(22)债务发行费支出调增106万元。主要是增加的债券发行费支出。

2.债务还本支出

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调增115215万元,主要是将再融资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用于到期的一般债券还本支出。

3.上解上级支出

上解上级支出调减7000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收,根据财政体制减少上解上级支出。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调整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及省安排我市抗疫特别国债,相应增加收入和支出规模。二是上级转贷的专项债券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三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基金减收,造成基金收支相应变化。四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短收相应调减调出资金。

(一)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由433200万元调整为440012万元,调增6812万元,增长1.6%。调整的主要事项: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226800万元,调减201600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3号),“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由以往的80%降为10%,土地出让金可分期缴纳,首次缴纳50%,另外50%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一年”政策,导致入库土地出让金减收。

2.转移性收入调增51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疫情导致一季度彩票休市及中央彩票政策调整,省级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补助调减1853万元。二是增加省级交通运输转移支付补助2364万元。两项相抵,调增转移支付收入。

3.专项债务转贷收入调增205660万元,按专项债务管理要求,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其中: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17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转贷收入50592万元,再融资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8068万元。

4.调入资金调增1500万元。主要是收回财政垫付应由预算单位偿还的政府专项债券利息缴入国库。

5.上年结余调增741万元。主要是根据省财政批复的2019年决算数据实调整。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由433200万元调整为440012万元,调增6812万元,增长1.6%。调整的主要事项: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由373200万元调整为401302万元,调增28102万元。其中:

调增的项目主要是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117000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支出60000万元、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支出57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支出5059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36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9万元,农林水支出4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0514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80万元。

调减的项目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166694万元,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185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4000万元。

增减相抵,净调增28102万元。

2.债务还本支出调增38068万元。主要是再融资债券用于还本支出。

3.调出资金调减60000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金短收造成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数额减少。

4.补助下级支出调增642万元。主要是省财政2019年决算批复增加的转移支付结转2020年,分配到市辖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调整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编制原则,根据本年收入完成情况据实调整收支预算;二是按政策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由215万元调整为2758万元,调增2543万元,增长11.8倍。调整的主要事项:

1.利润收入调增79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国务院关于“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由12%提高到20%,增加利润收入。二是房地产测绘中心、安豪押运集团有限公司补缴以前年度利润收入。

2.股利、股息收入调减10万元。主要是国有参股企业鄂西生态文化圈投资有限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分红,相应调减股利、股息收入。

3.清算收入调增1079万元。主要是市热电厂因政策性关停资产处置一次性收益。

4.转移性收入调增681万元。主要是增加省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转移支付补助资金。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由215万元调整为2758万元,调增2543万元,增长11.8倍。调整的主要事项:

1.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增17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根据收入完成情况据实调整支出。二是支持东风公司转型升级和市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将东风公司迁建项目原场地资产评估费用和转企改制单位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范围。

2.调出资金调增1687万元。主要是按政策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数的30%和不需安排支出的结转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

3.结转下年支出调增681万元。主要是当年收到的上级转移支付收入需结转下年支出。

四、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调整的主要原因:一是落实疫情期间中央、省出台的社保缴费减免政策;二是加大稳岗返还实施力度,增加支出。三是据实调整社保基金省、市往来结算资金。四是按归属地参保原则将我市四所高校纳入2020年机关养老年初预算,实际执行过程中三所高校未能上线,相应调减基金收支。五是部分中断缴费人员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增加基金收入。

(一)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由509713万元调整为464425万元,调减45288万元,下降8.9%。调整的主要事项: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调减380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落实疫情期间中央、省出台的社保缴费减免政策,调减收入。二是部分中断缴费人员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增加基金收入。三是企业养老2020年中长期定期存款集中到期,调增利息收入。收支相抵调减收入3804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调减34228万元。主要是年初将我市四所高校按归属地参保原则纳入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预算,实际执行过程中汉江师范学院、郧阳医学院、汽车工业学院三所高校因人员编制等原因未能上线,相应调减收入。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调减1915万元。主要是落实疫情期间中央、省出台的社保缴费减免政策。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调减416万元。主要是上级扣减我市上年结算款,相应调减基金收入。

5.失业保险基金收入调减2332万元。主要是落实疫情期间中央、省出台的社保缴费减免政策。

6.工伤保险基金收入调减2593万元。主要是落实疫情期间中央、省出台的社保缴费减免政策。

(二)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量由462351万元调整为434019万元,调减28332万元,下降6.1%。调整的主要事项: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调减2908万元。主要是据实调减上解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调减32434万元。主要是年初将我市四所高校按归属地参保原则纳入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预算,实际执行过程中汉江师范学院、郧阳医学院、汽车工业学院三所高校因人员编制等原因未能上线,相应调减支出。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调减1598万元。主要是据实调减上解支出。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调增2356万元。主要是增加全省异地就医历年结算支出。

5.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调增5524万元。主要是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加大稳岗返还实施力度,增加失业保险金支出。

6.工伤保险基金支出调增728万元。主要是按实际参保人数调增基金支出。

(三)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结余

2020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由47362万元调整为30406万元,调减16956万元。

以上调整方案,提请审议。

附件: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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