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出台新政助大学生就业创业

索引号
000014349/2022-14912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24日 08:52:15
发布机构
十堰日报
文号

近日,房县出台《实施“青衿荟萃·才聚房陵”计划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计划全年提供大学生就业岗位2000个以上,并设立“房陵英才”专项事业编制,对教育、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进行专项招聘。

根据《措施》,大学生凭毕业证书可在县内合法稳定住所或就业创业所在乡镇、村(社区)落户,其配偶、父母、子女户口可随迁,享受本县居民教育、医疗等各项待遇。可按程序优先申请公租房,属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可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在房县就业创业满3年的大学生,在指定小区购房可享专项折扣。属人才引进的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在房县工作,分别给予每人每年8万元、3万元、2万元的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不超过3年。到民营企业工作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大专生,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0.5万元的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不超过3年。对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大学毕业生录(聘)用到房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按标准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或乡镇工作补贴,工资可直接转正定级,试用期满后工资可高定一至两档。属人才引进到教育、卫健系统工作的大学生,在职称评定上予以倾斜,在岗位聘任上不受岗位比例限制。

在创新创业方面,对毕业5年内大学生创业的,根据创业项目申报和评审等次,给予5至50万元无偿扶持;毕业学年大学生按规定参加创业培训的,给予300至1500元一次性创业培训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大学生入驻“西关印象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可享受场租、水电费每年最高1.8万元的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入驻“房县人才超市”创业的,减免其场租、水电费用;在校或者毕业5年内创业的,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的,可申请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担保贷款;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法享受税收减免。(通讯员 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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