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9月16日(第九批)交办我市的7件信访问题,截至9月21日,已办结6件,其中,查处属实的7件,不属实0件,责令整改1件,立案处罚1件,拘留0人,问责2人,约谈9人。
序号 | 举报编号 | 地区 | 举报的主要内容 | 查处情况 | 下一步工作 | 责任单位 | 办理状态 |
1 | SD2SY202309160001 | 郧西县 | 2008年至2021年,郧西县上津镇孙家湾村书记汪某某、村主任岑某某、村民赵某某在孙家湾村扒山沟(下高速后500米加油站左拐)合伙开山,灰尘大,影响周边养殖业。2021年换届时投诉人举报郧西县国土局未处理开山污染问题,至今也未解决。2021年,郧西县交投公司接手后继续开山,粉尘大,破坏环境,近期白天不干夜晚干。 | 调查情况:1.信访人反映的“2008年至2021年,郧西县上津镇孙家湾村书记汪某某,村主任岑某某,村民赵某某在孙家湾村扒山沟(下高速后500米加油站左拐)合伙开山,灰尘大,影响周边养殖业”事项,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该事项,郧西县纪委于2023年9月17日对此问题进行了调查,经初步调查,郧西县上津镇孙家湾村书记汪某某,村主任岑某某没有参与石料加工。 2019年全县砂石料市场清理整顿期间,发现赵某某存在违法占地建砂石加工厂,但不存在违法采矿行为,赵某某在加工砂石料过程中确实存在灰尘。2019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赵某某违法占地建砂石料加工厂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砂石料加工设备和其他设施,对其违法行为处以32866.8元罚款。另查明,上津镇孙家湾村扒山沟原有两处养殖设施,一处位于扒山沟入沟口约300米,由当地村民李某甲搭建面积约200平方米的砖混结构牛圈,已停养约10年;另一处为当地村民李某乙在位于扒山沟口往上津方向路边,搭建简易羊圈,面积约50平方米,自2022年底以后未再养殖。 2.信访人反映的“2021年换届时投诉人举报郧西县国土局未处理开山污染问题,至今也未解决”事项,经调查核实,2021年换届时接到举报,上津镇政府干部李某某涉嫌违规开山,通过郧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查明,李某丙于2020年8月以建羊圈名义在孙家湾扒山沟开挖石料10480.7立方米,运送到丁家湾四组加工并销售,违法开采矿产品价值522980元,2021年10月20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县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此案件公安机关正在依法办理之中。 3.信访人反映的“2021年郧西县交投公司接手后继续开山,粉尘大、破坏环境,近期白天不干夜晚干”事项,经调查核实,2021年10月,上津镇孙家湾村群众反映原扒山沟矿区南边存在岩石崩塌隐患,影响群众安全。接到报告后,郧西县政府即安排应急、自然资源、交通、上津镇及地灾专家赶赴现场进行核查。经现场勘察,该处山体有多处开裂,且有大量落石,若不及时处置,山体崩落岩石直接威胁下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G242国道通行安全,急需排险保安。据现场勘察意见,县政府确定由交通局负责落实应急排险措施。交通局组织专业机构编制了《郧西县上津镇孙家湾村扒山沟危岩体应急排险治理方案》,经县应急管理局审查同意后,交由县交投公司实施排危工程。2021年10月交投公司进场后,按排险方案先对易崩塌区范围内坡面已松动的块石、浮石和危岩体进行清理,再沿山体从上到下放缓边坡,修建安全平台。在对扒山沟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因附近没有合适的弃渣场,且排危产生的石料质量较好,遂对废弃石料进行综合利用。在排危、破碎、运输等施工中,有噪音、粉尘等问题,施工单位采取设备改造、喷淋加湿、道路洒水、堆料覆盖、运输车辆覆盖等措施尽量减小对环境的影响。截至2023年8月,扒山沟危岩体应急排险工作已基本完成,县应急部门按生态修复方案,组织开展生态修复,已对裸土进行复绿。为了抓住秋季生态造林时机,施工单位昼夜进行场地清理和客土喷播,自接到该信访投诉后现场停止了夜间作业。目前,正在进行生态修复收尾工作。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事项属实。 整改情况:2023年9月17日现场检查时,现场有9名工人,4台车辆,正在进行场地清理、砂石料转运及植树造林等工作,场地内临时堆存的砂石物料均用绿色防尘网覆盖,场区内配备洒水车1台,出入口设置喷淋设施3个,均在正常降尘作业,有效降低了扬尘问题。 | 郧西县政府责令应急、自然资源、交通、生态环境、上津镇等部门加强对生态修复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现场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文明安全施工。 | 郧西县人民政府 | 办结 |
2 | SD2SY202309160002 | 张湾区 | 张湾区瑞昌广场生活垃圾都堆放在该小区进出口处,雨天的时候垃圾废液也会从排水沟流入河里,影响附近小区生活。 | 调查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张湾区瑞昌广场生活垃圾都堆放在小区出入口处,雨天的时候垃圾废液也会从排水沟流入河道,影响附近小区生活”事项,经调查核实,瑞昌广场小区入口处右侧放置有一个垃圾收集箱,主要用于收集周边车城新村、瑞昌广场等小区600余户居民生活垃圾,张湾区环卫中心每天定时进行清运,一天清运一次。现场检查发现,垃圾收集箱略显陈旧、密封性能不好,垃圾收集箱周边停放有车辆,影响环卫人员清扫,确实存在垃圾废液渗漏、垃圾外溢现象。现场未发现废液流入旁边茶树沟河道情况,但存在污水通过雨水渠入河隐患。反映事项属实。 整改情况:1.迅速调整垃圾箱放置位置至神龙巷至海南路交叉口处空地(小区地下车库入口)处,减少垃圾投放及气味对居民生活影响,消除废液入河隐患。 2.张湾区环卫中心加大清运频次(早上6点和9点各清运一次),防止垃圾外溢。 3.为防止垃圾箱废液通过雨水渠流入茶树沟河道,工艺新村社区已在新的垃圾箱放置点铺设污水收集管道,将污水引入污水井。 上述整改工作已于9月18日完成。 | 为方便垃圾清运,在新的垃圾收集箱放置点位对路面进行硬化施工。待路面硬化、晾干后,立即在新点位规范放置垃圾收集箱。 | 张湾区人民政府 | 阶段办结 |
3 | SD2SY202309160003 | 张湾区 | 张湾区四方新城尚都88小区一楼有两家早餐店(彭记热干面、莉莉早餐店)在晚上做烧烤,烧烤摊出店经营快摆到广场中间了,烧烤油烟直排,夜间噪音很大,地面有油污很脏。 | 调查情况:信访人反映的“张湾区四方新城尚都88号小区一楼两家早餐店(彭记热干面、莉莉早餐店)在晚上做烧烤,烧烤摊出店经营快摆到广场中间了,烧烤油烟直排,夜间噪音很大,地面有油污很脏”事项,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事项属实。 四方新城尚都88小区一楼现有两家餐饮经营商户(彭记热干面、莉莉餐饮),无其他餐饮企业。两家餐饮经营商户从2023年夏季开始经营夜市烧烤,两家餐饮烧烤架均是无烟电烤炉,“莉莉餐饮”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彭记热干面”安装了油烟净化器,烧烤油烟经净化后排放。 9月17日17时30分,张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执法局、车城路街道、岩岭社区和四方新城物业现场查看,两家餐饮经营商户周边地面保持干净,无油污,商户除烧烤架外摆外,桌椅暂未外摆,广场中间也无桌椅摆放情况,现场无食客就餐,没有噪音问题。检查组现场对两家餐饮经营商户提出以下要求:一是严禁外摆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烧烤炉(架)加工、经营烧烤,“莉莉餐饮”在净化器未安装前,烧烤加工移至室内操作间,不得外摆加工;二是规范外摆秩序,规范安装油烟净化器,并确保正常清洗维护后使用,烧烤架沿商户门外摆放,严禁向广场外移动,外摆桌椅在商户店前由物业划定区域,不超区域摆放整齐,不影响群众在广场的正常活动;三是外摆经营时间不得超过晚上10时,10时后移至店内;四是及时提醒消费者,在外摆消费时,不得产生明显噪音,影响楼上居民正常生活;五是在外摆区域按要求铺设地垫,防止油污,及时清扫地面垃圾,保持环境卫生清洁,两家商户均签订了规范经营烧烤《承诺书》。 整改措施:1.9月17日晚,莉莉餐饮已将烧烤炉移至室内厨房,彭记热干面将烧烤炉移至店铺门口,就餐座椅放至物业公司划定区域。 2.9月17日晚,莉莉餐饮、彭记热干面已按要求铺设隔油地垫。 3.9月17日晚9点30分,岩岭社区现场巡查,就餐客人无高声喧哗现象。 4.9月18日晚10点,岩岭社区现场巡查,莉莉餐饮、彭记热干面门前已无摆摊情况。 | 社区、物业每天进行巡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拒不按要求整改的,将依法予以上报查处。 | 张湾区人民政府 | 办结 |
4 | SD2SY202309160004 | 郧阳区 | 郧阳区县城对面靠近郧县至柳陂镇一桥汉江河的岛上有养牛场,老百姓在岛上种经济作物,影响生态环境。 | 调查情况:信访人反映的“郧阳区县城对面靠近郧县至柳陂镇一桥汉江河的岛上有养牛场,老百姓在岛上种经济作物,影响生态环境”事项,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养牛的地点位于柳陂镇汉江水面中部多个江心岛的其中一个带状岛屿,在江心岛养牛开荒当事人系原柳陂镇大桥村9组外迁移民王某某,现场发现散养黄牛17头。经济作物系王某某及妻子开荒种植,面积约4亩,种有芝麻、红薯、花生等经济作物。反映事项属实。 整改情况:经柳陂镇人民政府多次深入细致做当事人及家属思想工作,并协调转移安置事宜。王某某夫妇已于9月19日安全转移离岛并妥善安置,生产生活稳定有序。放养的17头黄牛也已全部转运离岛。其种植的经济作物,因近期持续阴雨,暂无法转运,经充分沟通,待天气转晴后,全部转移上岸,并由郧阳区水利和湖泊局对开垦的土地进行复绿。 问责情况:柳陂镇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问责和约谈。 | 郧阳区人民政府责令区水利和湖泊局、区农业农村局、柳陂镇人民政府持续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管控,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 郧阳区人民政府 | 办结 |
5 | SD2SY202309160005 | 张湾区 | 张湾区四方新城62栋楼下有烧烤店,每天晚上营业期间油烟味很大,路面有油污,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调查情况:信访人反映的“四方新城62栋楼下有烧烤店,每天晚上营业期间油烟味很大,路面有油污,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事项,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事项属实。 四方新城62栋楼下现有两家餐饮经营商户(彭记热干面、莉莉餐饮),无其他餐饮企业。两家餐饮经营商户从2023年夏季开始经营夜市烧烤,两家餐饮烧烤架均是无烟电烤炉,“莉莉餐饮”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彭记热干面”安装了油烟净化器,烧烤油烟经净化后排放。 9月17日17时30分,张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执法局、车城路街道、岩岭社区和四方新城物业现场查看,两家餐饮经营商户周边地面保持干净,无油污,商户除烧烤架外摆外,桌椅暂未外摆,广场中间也无桌椅摆放情况,现场无食客就餐,没有噪音问题。检查组现场对两家餐饮经营商户提出以下要求:一是严禁外摆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烧烤炉(架)加工、经营烧烤,“莉莉餐饮”在净化器未安装前,烧烤加工移至室内操作间,不得外摆加工;二是规范外摆秩序,规范安装油烟净化器,并确保正常清洗维护后使用,烧烤架沿商户门外摆放,严禁向广场外移动,外摆桌椅在商户店前由物业划定区域,不超区域摆放整齐,不影响群众在广场的正常活动;三是外摆经营时间不得超过晚上22时,22时后移至店内;四是及时提醒消费者,在外摆消费时,不得产生明显噪音,影响楼上居民正常生活;五是在外摆区域按要求铺设地垫,防止油污,及时清扫地面垃圾,保持环境卫生清洁,两家商户均签订了规范经营烧烤《承诺书》。 整改措施:1.9月17日晚,莉莉餐饮已将烧烤炉移至室内厨房,彭记热干面将烧烤炉移至店铺门口,就餐座椅放至物业公司划定区域。 2.9月17日晚,莉莉餐饮、彭记热干面已按要求铺设隔油地垫。 3.9月17日晚9点30分,岩岭社区现场巡查,就餐客人无高声喧哗现象。 4.9月18日晚10点,岩岭社区现场巡查,莉莉餐饮、彭记热干面门前已无摆摊情况。 | 社区、物业每天进行巡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拒不按要求整改的,将依法予以上报查处。 | 张湾区人民政府 | 办结 |
6 | SD2SY202309160006 | 张湾区 | 十堰市张湾区昌升国际商贸城附近有个石料场,晚上噪声比较大,影响居民休息。投诉人反映噪声来源可能为附近的万金通风设备有限公司。 | 调查情况:信访人反映的“十堰市张湾区昌升国际商贸城附近有个石料场,晚上噪声比较大,影响居民休息。反映噪声来源可能为附近的万金通风设备有限公司”事项,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昌升国际商贸城附近的石料场”实为十堰汉石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住所地位于张湾区汉江路街办十堰大道19号一区2幢3-124,生产经营场所位于十堰大道昌升商贸城10号。信访人反映的“万金通风设备有限公司”全称为十堰万金通风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位于张湾区十堰大道19号昌升国际商贸五金机电A馆4-6-19-20,经核实,该公司已于2022年10月搬离昌升国际商贸城。 经查,十堰汉石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碎石生产线距离昌升国际商贸城约200米,运输道路与昌升国际商贸城仅一墙之隔,生产噪声、石料运输噪声会对昌升国际商贸城商户产生一定影响。9月17日现场检查时,十堰汉石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已停产,无法进行噪声检测。2023年8月7日、8月8日,十堰汉石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委托湖北固科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厂界环境噪声检测,根据鄂固(委)检字〔2023〕H第1950号检测报告,该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标,但其距离昌升国际商贸城较近,生产、运输活动产生的噪声会对商户产生一定的影响。反映事项属实。 整改情况:现场调查发现,十堰汉石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存在贮存砂石物料未按规定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环境违法行为,已督促该公司采取覆盖等措施,并对其涉嫌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 | 十堰汉石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已停产,无法开展噪声检测。后期将加大对该公司的帮扶指导和执法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做好设备维修保养,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噪声污染,减小生产经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其投入生产后,将及时组织开展噪声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 张湾区人民政府 | 办结 |
7 | SD2SY202309160009 | 丹江口市 | 投诉人居住在丹江口市山水慧谷小区,今年春天小区附近搬来一家蔬菜批发市场,夜里两三点各种货车、三轮车噪音很大, 影响休息。 | 调查情况:信访人反映的蔬菜批发市场位于丹江口市丹赵路街道办事处三里桥村3组雨润路,属于三里桥村村办经济合作组织,于2022年7月开工建设建设钢构大棚3栋,2023年6月建成,2023年7月委托丹江口市天骏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运营。该市场地处山水慧谷小区东侧,与山水慧谷小区最近楼栋(22号楼)直线距离约230米,经营时间为凌晨1:00—4:00。由于前来批发蔬菜商贩的车辆需从小区旁边道路经过,在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对水慧谷小区靠近路边楼栋居民产生一定影响。反映事项属实。 整改情况:1.丹江口市人民政府责成丹赵路街道办事处加强蔬菜批发市场的日常管理,倡导文明经营,不高声喧哗。同时通过印发《告知书》等方式,劝导商户进货尽量使用电动车且不准鸣笛,减少噪声扰民。 2.丹江口市人民政府责成丹赵路街道办事处制作“严禁鸣笛”警示牌,在蔬菜批发市场入口处树立“夜间22:00—凌晨6:00严禁鸣笛”警示牌。 3.丹江口市人民政府责成丹赵路街道办事处入户走访居民,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向临路居民挨家挨户讲解对该问题的处理整改方案,取得群众理解。 | 1.丹江口市人民政府责成丹赵路街道办事处会同丹江口市城管执法局实行车辆分流,避免经过居民区。 2.丹江口市人民政府责成丹赵路街道办事处成立夜间巡逻队,现场劝导运输车辆司机文明驾驶,不得鸣笛。 |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 | 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