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荫大道微循环(暂定名安康路)道路工程规划方案公示

索引号
000014349/2021-4121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02日 09:20:13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号
十自批前公示〔2021〕第193号

林荫大道微循环(暂定名安康路)道路工程规划方案公示

编号:十自批前公示〔2021〕第193号

广大市民:

依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对“安康路道路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2018)

4.《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5.《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2014)

二、项目概况:

十堰市林荫大道微循环(暂定名安康路)道路位于十堰市茅箭区,为东西走向,起点接幸福路,与规划幸福路形成T型交叉口,途径楚天都市熙园项目,近期终点接妇幼保健院内部道路,远期按照控规道路总体规划分期实施,此次实施一期预留二期建设条件。

(1)工程按照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路线总长约403米,道路起点至山体(K0+300)段为路基段长度300米,红线宽度20米,双向四车道;山体(K0+300)至终点段本次先期实施北侧线路,隧道段长95米,路基段长13米;隧道、路基宽度均为10米,双向两车道,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经济技术指标

道路等级

规划城市支路

设计时速

20km/h。

道路长度

约403米。

道路宽度

道路为单幅路,起点至山体(K0+300)段宽度20米=2.5米人行道+15米车行道+2.5米人行道。

山体(K0+300)至终点段本次一期设计仅设计右线红线宽度为10米=2.5米人行道+7.5米车行道。

道路纵坡

主线最大纵坡:1.8%,最小纵坡0.5%。

最小平曲线半径

80米。

路面设计使用年限

15年。

管沟形式

道路未设置管沟,道路左侧人行道下设置DN150给水管道,道路右侧人行道下设置DN400雨水管道。

交通安全设施、无障碍设施、“雪亮工程”、海绵城市、室外(道路)消防栓、消防给水系统等设施设置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建设,需与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15日);        

2.项目现场:公示期至工程竣工;

3.新闻媒体:《十堰晚报》;   

4.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5.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 

四、公示时间

1.《十堰晚报》登报之日起15日

2.项目现场:公示期至工程竣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启航   电    话:0719-8652880  12336

姚飞(十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15172277161

电子邮箱:sy12336@163.com

通讯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础设施规划科

邮    编:442000

附件:"道路平面布置总图""项目路网图""道路标准横断面图""隧道净空断面图"(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建设项目公示栏和局网站)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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