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D2HB2021 09260077 | 十堰市郧西县土门镇六官坪一组百姓餐具保洁服务中心,在地下埋的暗管排污水流入天河,百姓餐具保洁服务中心没有办环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3亩左右。破坏生态环境。 | 郧西县 | 水 | 信访人反映2个事项。 信访人反映的郧西县百信餐具保洁服务中心位于郧西县土门镇六官坪村一组,成立于2020年5月,经营者查方某。该中心采取全自动流水清洗消毒包装工艺,主要从事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日清洗餐具1500套,日产生污水约5吨、餐饮垃圾0.01方。2020年8月建成投产,厂界距天河直线距离约30米。该中心自建有三级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接入该村污水处理设施,最终排入天河。2021年8月又新购置了生产废水专用处理设备,现处于调试阶段。 1.信访人反映的“百信餐具保洁服务中心在地下埋的暗管排污水流入天河,没有办环评”事项, 2021年9月23日、9月28日,郧西县联合调查组对信访反映事项开展了两次现场核查,经查,该中心自建有三级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接入该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未发现私设暗管排污和直接排污到天河现象,但十堰市生态环境局郧西分局曾于2021年2月发现了该中心存在生产废水直排天河的环境违法行为,并进行了立案查处。关于该项目环评问题,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餐饮具集中洗涤项目未纳入环评管理范畴,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反映事项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3亩左右”事项,经调查核实,该中心为土门镇六官坪村餐具保洁扶贫车间,占用基本农田3.2亩,2020年8月建成投产。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厅字〔2017〕41号)第七条“深度贫困地区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在做好补偿安置前提下,可以边建设边报批;涉及占用耕地的,允许边占边补;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以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用地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土地整治新增耕地指标,可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纳入耕地占补平衡国家统筹……”的规定,郧西县属于深度贫困地区,该中心所占用的农用地转用可以边建边办。2019年7月该中心申请基本农田划转,2019年10月所在地六官坪村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讨论该中心申请并通过,2020年该中心餐具保洁项目纳入郧西县土门镇扶贫车间项目库,2021年6月该宗地列入郧西县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并报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通过,2021年7月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符合边建设边报批土地划转手续要求。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占用基本农田3亩左右属实,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不属实。 | 属实 | 1.关于郧西县百信餐具保洁服务中心2021年2月生产废水直排天河问题,已阶段性办结。一是十堰市生态环境局郧西分局针对该中心2021年2月1日生产废水直排天河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2.5万元罚款,现已整改到位。在十堰市生态环境局郧西分局的督办下,2021年2月该中心已对原建设的三级沉淀池进行了维修,并将沉淀池出水接入六官坪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再处理。二是为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高污水处理效能,彻底消除污水排放对天河水环境污染的风险,十堰市生态环境局郧西分局责令该中心在原三级沉淀处理的基础上增加一套气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排放到六官坪村污水处理设施内再处理。2021年8月新设备已安装到位,现处于活性污泥培养调试阶段,计划于10月31日前实现正常运行。 2.关于该中心土地审批手续问题。由郧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督办该洗涤中心,待农用地转用批准后迅速完善用地手续,预计2022年6月前完成。 | 阶段办结 | 无 |
2 | D2HB2021 09260058 | 1.竹溪县城关镇守金店村6组张家湾,有很多零散的小型养猪场,规模不大,污染严重,需要全面清查。2.竹溪县城关镇守金店村6组张家湾张吉华酒厂,燃烧煤产生大量刺鼻气体。 | 竹溪县 | 大气 | 信访人反映2个事项。 守金店村位于竹溪县城关镇东郊,是竹溪县城的东大门,东与水坪镇康家岭村交界,南以九里岗茶场为畔,西和观音阁村相邻,北与水坪镇小河边村为界,305省道穿村而过,版图面积约3.5平方公里,守金店村6组共有村民110户,340人。 1.信访人反映的“竹溪县城关镇守金店村6组张家湾,有很多零散的小型养猪场,规模不大,污染严重”事项,经调查核实,竹溪县城关镇守金店村6组张家湾没有规模化养猪场,只有5户生猪散养户,共存栏94头,其中生猪47头,仔猪47头。养殖户分别采用前房后栏圈、干湿分离、粪肥就近还田利用的养殖模式,其中1户污水经沼气池发酵利用, 2户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 2户采用干粪堆积发酵还田利用的方式处理。该5户养殖户均采用半开放式农户养殖模式,由于沼气池、化粪池容积量较小,封闭不完全,存在雨季雨水入池和少量污水外溢情况,加上养殖户圈舍粪污清理不及时,易产生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现场检查发现2户有污水外溢渗漏现象,道路边沟残留有污水。 畜禽养殖虽然是竹溪县农业发展的传统产业,也是农村经济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传统收入支柱,还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措施,但是从竹溪县的实际情况来看,规模化养殖场较少,农户散养依旧具有很大的普遍性,广泛分布于各乡镇和城乡结合部、居民集中点,部分散养户确实存在粪便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恶臭扰民等环境问题,需要规范和整治。 综上所述,反映事项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竹溪县城关镇守金店村6组张家湾张某某酒厂,燃烧煤产生大量刺鼻气体”事项,经调查核实,经营者张某某将闲置的木材加工场地改造成酿酒作坊,面积约70m2,理了工商执业执照。其东侧有5家住户,最近的直线距离约100米,西、南、北侧为田地。张某某于2021年9月上旬开始酿酒,酿酒原料为高粱等,加热设备为无压力的高效节能多用锅炉,使用无烟煤和木柴为燃料,每天出酒200多斤,已酿高粱酒4000多斤,出售了约500斤。现存有高粱17000多斤、无烟煤约7吨。现场检查时酿酒作坊处于生产状态,预计还需一个月才能将本批原料酿完。无烟煤燃烧会产生黑烟和刺鼻的气味,对酒坊周边的住户有一定影响。反映事项属实。 | 属实 | 1.竹溪县农业农村局对张家湾生猪养殖户进行现场督办,9月29日上午,竹溪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5户散养户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要求立即改善雨污分流设施,对化粪池进行遮盖,圈舍清洗消毒。同时要求散养户张吉林、张吉升10月15日前配套建设化粪池,以收集养殖粪污,避免环境污染。 2.竹溪县农业农村局依据职能职责,加大生猪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与服务。竹溪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城关镇防检站对该组养殖户逐户开展现场检查,督促指导进行养殖生产过程中粪水全量化收集、处理、利用,确保不外排、外溢,并由城关镇防检站每月督促指导处理、还田利用。 3.竹溪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将积极引导养殖户调整产业结构,鼓励农户发展适宜的家庭产业,开拓农户增收渠道;逐步淘汰现有的生猪养殖模式,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农户到适养区发展养殖业,规范养殖模式,杜绝畜禽养殖业无序发展的乱象,进一步改善村民居住条件,保护生态环境。 4.竹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酿酒作坊个体户未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就进行销售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5.竹溪生态环境分局责令酿酒作坊使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料,减少大气污染。 | 阶段办结 | 竹溪县委、县政府责成县纪委监委对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县农业农村局、十堰市生态环境竹溪分局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工作约谈,并对城关镇进行提醒谈话,对其他乡镇予以提醒。 |
3 | X2HB2021 09260033 | 十堰市丹江口市新港办事处江之舟小区种菜占用公共资源大粪浇地,污染环境;小区车乱停,占用消防通道。 | 丹江口 | 其他污染 | 信访人反映2个事项。 信访人反映的是丹江口市新港经济开发管理处新港社区的江之舟小区,位于沿江大道左侧。该小区于1998左右形成,现有居民219户739人,居民大部分为新港经济开发管理处新港社区老居民,住房为自建房,小区周围土地为居民自留地,主要种植蔬菜。在丹江口市政府的统一规划下,2014年新港经济开发管理处对江之舟小区以及小区以北至观景苑安置点之间的土地进行了收储,但由于至今未开发建设,土地处于闲置状态,小区居民仍旧在该区域继续种植蔬菜。 1.信访人反映的“江之舟小区种菜占用公共资源大粪浇地,污染环境”事项,经调查核实,江之舟小区位于城郊结合部,居民基本上都是世代以种地为生的农民,种植蔬菜普遍使用传统农家肥施肥。该区域蔬菜种植面积约55亩,基本都是江之舟小区住户在此种菜,菜地距离小区房屋最近不到10米。2018年,江之舟小区实施了雨污分流改造,小区居民采取打开污水管道井盖取用污水的方式浇灌菜地,浇地时会散发异味,对居民有一定影响。反映事项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小区车乱停,占用消防通道”事项,经调查核实,江之舟小区属老旧小区,居民房屋都是自建房,小区未施划停车位,居民的车辆停在自家房前屋后,占用了部分通道。反映事项属实。 | 属实 | 1.新港社区加强小区污水管道井盖的管理,禁止小区居民直接利用污水浇地。 2.江之舟小区安装消防通道警示标识,社区网格员加大巡查督促居民规范停车,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3.新港经济开发管理处城管执法中队加强小区巡查,发现占用消防通道停车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已办结 | 无 |
4 | X2HB2021 09260003 | 十堰市郧西县三官洞林区污水处理厂投资两百多万元建成后,由于建设资金等问题,长期闲置无法运行成了摆设,导致居民生活污水长期直排到河道,河道成了臭水沟,不能洗衣、不能饮用。 | 郧西县 | *水 | 信访人反映2个事项。 信访人反映的“十堰市郧西县三官洞林区污水处理厂”,位于郧西县东北端三官洞林区集镇。2018年10月27日,郧西县将三官洞污水处理厂纳入城乡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PPP项目)建设范畴,配套管网5.2公里,设计处理能力400吨/日,采用“改良AO+人工快渗”工艺。主要收集处理三官洞林区集镇居民生活污水,覆盖人口约600人。2018年7月16日,该项目获得原郧西县环保局环评批复(西环函字〔2018〕26号 ),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处理达标后排入蒿坪河。 信访人反映的“河道”为蒿坪河一段,贯穿三官洞集镇。蒿坪河发源于三官洞林区蒿坪河村,全长共25千米,汇入下游激浪河。 1.信访人反映的 “十堰市郧西县三官洞林区污水处理厂投资两百多万元建成后,由于建设资金等问题,长期闲置无法运行成摆设”事项,经调查核实,郧西县住建局与中标单位深圳市深港产学研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港公司)签订了《郧西县城乡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PPP项目合同》,约定: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2018年—2047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28年。深港公司和郧西县政府分别出资成立郧西县南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全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与运维。 三官洞林区污水处理厂作为PPP项目之一,项目建设工期为2018年10月27日至2020年10月27日。因受2020年疫情、郧三路升级改造及2021年雨季汛期等不可抗拒因素的叠加影响,按合同约定工期相应顺延146天,该项目应于2021年3月23日完工调试。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深港公司与分包工程资金支付纠纷,导致该项目工程进度缓慢,2021年8月才完成主体工程及工艺设备安装,9月24日进水调试,延误工期6个月。针对该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2021年2月25日郧西县住建局对深港公司下达提醒函,2021年3月23日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督办。 综上所述,反映事项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导致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到河道,河道成了臭水沟,不能洗衣、不能饮用”事项,经调查核实,三官洞林区距县城较远,目前集镇实际常住人口300人,部分农户仍保留有旱厕,粪污还田利用,集中楼房建有化粪池,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外排,最终进入蒿坪河。9月11日郧西县住建局委托湖北浩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集镇上游2000米及集镇下游500米的蒿坪河水质开展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集镇上游河道:化学需氧量4mg/L、氨氮0.025mg/L、总磷0.01mg/L;集镇下游河道:化学需氧量8mg/L、氨氮0.025mg/L、总磷0.01mg/L,集镇上下游蒿坪河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9月9日、9月27日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时,也未发现生活废水直排进入河道的情况。 另查明,三官洞林区集镇建有一座自来水厂(银盘包水厂),水源为三官洞村5组蒿坪河上游支流横北沟河,设计日供水量400吨,覆盖集镇人口600人,集镇居民生活饮用水有保障,不需要从蒿坪河取水饮用。 综上所述,反映事项不属实。 | 属实 | 1.郧西县三官洞林区管委会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协调,化解深港公司与劳务分包企业工程款纠纷,9月28日双方已达成协议,保障了收尾工程的顺利施工。 2.郧西县住建局认真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落实专人紧盯整改进度,确保三官洞林区污水处理厂于10月31前进入工艺联合试运行,12月31日前完成环保验收备案正式投入运行。 3.深港公司积极整改,9月10日制定倒排工期整改方案;9月24日该污水处理厂生化系统及人工快渗池进水调试;9月28日变压器和永久性电力线路安装到位并通电;9月29日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到位并调试运行。 | 阶段办结 | 郧西县纪委监委已介入该项目,视调查情况依纪依规予以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