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公示(十堰市第15批)

索引号
000014349/2021-32240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27日 11:31:56
发布机构
十堰市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文号

2021年9月20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十堰市第15批生态环境问题1件(见附表)。我市高度重视,及时分办至相关县(市、区)、部门进行处理。现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附表:

十堰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5批,2021926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HB2021

09190021

郧西县香口乡黄云铺村一组小沟建设了一个采石场,借修高铁的名义开采小沟,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生产扬尘、噪音污染严重,当地百姓坚决反对,政府部门无视百姓诉求。

郧西县

生态、大气、噪声

信访人反映2个事项。

1.信访人反映的 “郧西县香口乡黄云铺村一组小沟建设了一个采石场,借修高铁的名义开采小沟,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事项,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采石场”原为十漫高速公路项目废弃采石场,现为湖北恒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所有,位于郧西县香口乡黄云铺村一组,2021年2月获得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十环函〔2021〕77号)环评批复。2019年5月1日香口乡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同意该公司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在此地开采砂石料并就地加工,为香口乡白岩河村精准扶贫“九有”项目专门提供砂料。2019年3月至2021年2月生产期间,未办理采矿许可证,未取得占用林地、耕地许可,违规占用林地563.4平方米、耕地414平方米,对林地、耕地和山体植被造成一定程度破坏,反映的“生态环境破坏”事项属实。西十高铁项目预计2021年10月开工建设,至今未开工建设,且该公司已于2021年2月全面停电、停产,反映的“借修高铁的名义开采”事项不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 “生产扬尘、噪音污染严重”事项,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开采加工区距附近2户居民约200米, 2019年3月至2021年2月生产期间,采矿、砂石料的破碎筛分及运输过程中防治措施不到位,产生扬尘、噪音污染,对周边居民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反映事项属实。

3.信访人反映的 “当地老百姓坚决反对,政府部门无视百姓诉求”事项,经调查核实,该公司2019年3月至2021年2月生产期间,部分群众曾向郧西县相关部门反映过该采砂场违法开采加工问题,郧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堰市生态环境局郧西分局已分别针对其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五次行政处罚,2021年2月郧西县供电部门停供了该砂厂的生产用电。2021年2月以后,该采砂场全面停止开采加工活动,并进行生态修复。反映事项不属实。

属实

1.郧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砂石场法定代表人王某某违法行为依法查处。2019年9月26日,对非法占用林地破坏植被行为处以5634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2019年11月2日,对非法占用耕地破坏植被行为处以414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退还土地;2021年6月21日,针对违法扩占土地堆存砂石料行为处以罚款23735元,并责令退还土地,限期拆除加工设备;2021年8月,针对违法采矿行为,没收非法矿产品折款70058元,当事人现已履行。2021年2月23日,郧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郧西县发改局致函,停供该砂石场生产用电。

2.十堰市生态环境局郧西分局对该砂石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建设砂石场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该公司于2020年9月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2月取得环评批复(十环函〔2021〕77号)。

3.2021年2月郧西县供电部门切断该砂石场的电力供应后,砂石场已停止一切开采加工生产经营活动。郧西县政府责成郧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办该公司在2021年11月30日之前全面完成生态修复。目前,该公司已编制生态修复方案,正按照方案实施山体植被和占用的土地修复。

阶段办结

郧西县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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