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留言咨询校外学科培训是否可以正常开展?
张湾区教育局回复: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即“双减”政策,第14条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我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明令禁止开设学科类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