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障房租户收取保证金制度是参照其他县市保障房管理经验,报请上级批准后出台的一项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保障房后期管理,进一步规范保障房租户对房屋的使用行为。该制度从2022年2月10日起正式执行,保证金收取标准为一类保障对象按1000元/户、二三类保障对象按2000元/户标准收取。租户在腾退保障房时,按照程序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