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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私自占用小区共公面积违建

编      号: 351051 类型: 投诉 浏览次数: 2817
提问人:春华 提问时间:2022-10-27 18:08:12.0
内    容:上海路大美盛城美珑公园物业公司私自破坏小区2号楼侧面公共绿地,建设电动车、摩托车停车场,没有任何公示,业主一再反对仍然违建;其次小区10号楼、1楼破坏公共绿地改建商铺入口。空地属于全体业主的共公面积,物业公司私自建成电动车、摩托车停车棚,私自占用业主的休息娱乐场所,请问合法吗?此举严重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公共权益,望物业科责令整改。
受理单位: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市房地产服务中心的回复
受理回复:

你反映的问题我中心相关科室已着手调查处理,请关注、谢谢!

办理部门: 物业科 办公电话: 8110856 回复时间: 2022-10-28 09:30:40.0
办结回复:

您好,经了解,目前项目已停工,已要求物业公司按照程序进行。

办理部门: 物业科 办公电话: 8110856 回复时间: 2022-11-07 09:27: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