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351051 | 类型: 投诉 | 浏览次数: 2817 |
提问人:春华 | 提问时间:2022-10-27 18:08:12.0 |
内 容:上海路大美盛城美珑公园物业公司私自破坏小区2号楼侧面公共绿地,建设电动车、摩托车停车场,没有任何公示,业主一再反对仍然违建;其次小区10号楼、1楼破坏公共绿地改建商铺入口。空地属于全体业主的共公面积,物业公司私自建成电动车、摩托车停车棚,私自占用业主的休息娱乐场所,请问合法吗?此举严重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公共权益,望物业科责令整改。 |
受理单位: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
受理回复: 你反映的问题我中心相关科室已着手调查处理,请关注、谢谢! |
办理部门: 物业科 | 办公电话: 8110856 | 回复时间: 2022-10-28 09:30:40.0 |
办结回复: 您好,经了解,目前项目已停工,已要求物业公司按照程序进行。 |
办理部门: 物业科 | 办公电话: 8110856 | 回复时间: 2022-11-07 09:27: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