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350105 | 类型: 投诉 | 浏览次数: 1812 |
提问人:YSJGY21 | 提问时间:2022-09-29 11:59 |
内 容:我是四方新城逸园的业主,近期响应国家号召购买了一辆新能源车,厂家送了一个家用充电桩,高高兴兴的去准备安装时遇到了重重困难,物业、消防互相扯皮,具体如下: 1. 物业说地下车库通过了消防验收,可以提供验收报告,供电局可以过来安装,但是让物业出具符合新能源车充电桩安装的证明不行。让我找供电局。 2. 9月27日供电局安装电表了,充电桩安装厂家都过来了,物业又说不行,说是消防不同意。 3. 消防的说了,15年消防是验收合格了,但现在不符合新能源车的车库消防验收标准?我就奇怪了,现在新能源车越来越多,是不是地下车库不符合新能源车的消防要求就不能停车了,还是应该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以符合新的国家规范。 我希望消防部门告诉我蓝山郡、华悦城、招商兰溪谷等小区地下车库与四方新城车库有什么不一样!为什么别人可以四方新城就不行! 不管是燃油车还是新能源车风险都是存在的,不能因为怕担责就不作为。 我希望相关政府部门协调处理此事,给像我这样的车主一个满意的答复,不要把业主当皮球来回踢。像这类事情以后会越来越多,不要让事情激化放大为好,如果真的不给于处理再往更上一级反应就不太好了。 |
受理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
受理回复: 网友你好,消防救援支队已受理,详情以网页的形式回复你。 |
办理部门: 市消防救援支队 | 办公电话: 8877685、8875611 | 回复时间: 2022-10-08 14:55 |
办结回复: 2022年10月8日,张湾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联合岩岭社区工作人员,到四方新城逸园对物业不让业主安装新能源汽车的举报投诉进行核查。经查,该小区在2015年已通过消防验收,举报的地下停车场是按照燃油车库的标准建设,不符合《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消防监督员现场核查后,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解答,因消防机构职能转变,涉及的消防审查验收问题建议向住建部门反映。该举报不属实。 |
办理部门: 市消防救援支队 | 办公电话: 8877685、8875611 | 回复时间: 2022-10-11 17: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