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349752 | 类型: 营商环境问题 | 浏览次数: 3222 |
提问人:symatao | 提问时间:2022-09-21 16:17:31.0 |
内 容:打算在张湾辖区花果街办租赁村集体土地办厂,被告知街办规定租赁合同期限只能是两年,请问这个规定出台的政策依据是什么?本人觉得该规定不符合正常的商业逻辑,阻碍国家关于振兴乡村计划的发展,和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方针背道而驰。办厂属于重资产的投入,短期的租赁合同无疑是和商业周期不匹配,签下合同,整理工厂,设计规划,建设产线,生产产品,打开市场需要一个过程,还没站稳脚合同就到期了,虽然可以续租,但也可以不续租,投资商的权益怎么合法保护? |
受理单位:张湾区 |
办结回复: 来信人您好,二堰村村委会已积极与您联系沟通,详细向来信人解释说明了相关政策和土地租赁问题,来信人表示理解。 |
办理部门: 张湾区花果街道 | 办公电话: 8541200 | 回复时间: 2022-09-23 11:01: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