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349693 | 类型: 投诉 | 浏览次数: 3376 |
提问人:圈圈YE | 提问时间:2022-09-20 08:25:08.0 |
内 容:市发改委明确回复小区物业转供水应按2.41元美吨收取,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在7月14号对和昌三期物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十茅市监责改(2022)4号,要求和昌物业七日内整改到位。为何时至今日,和昌三期物业依旧我行我素按2.9每吨收取,业主的合法权益如何得到保障? |
受理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受理回复: 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情况,我局已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处理,稍后将进一步告知。 |
办理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办公电话: 12315 | 回复时间: 2022-09-20 09:27:24.0 |
办结回复: 问政人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咨询市局价格监管科,回复如下 :我市城区供水多为物业公司转供水,存在二次加压,而原水价标准中不含二次加压费用,所以政策和实际执行有偏差,目前已经向政府专题报告,近期拟召集多个部门针对水费问题研究出解决方案后统一回复市民的咨询与投诉。 |
办理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办公电话: 12315 | 回复时间: 2022-09-27 11:32:2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