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349448 | 类型: 投诉 | 浏览次数: 1932 |
提问人:花开花谢 | 提问时间:2022-09-13 23:28 |
内 容:本人2018年在十堰市茅箭区东方一品购买房屋一套,2021年7月份去收房,要求缴契税,装修押金,还有预收一年的物业费用才能拿到钥匙,因为我们常年在外面,就交了钱拿了钥匙就走了,房产部门没有给开具发票,到现在不动产证都没有下来,因为人外地,问了置业顾问一直在推脱说在加急办理,都办理两年了都没有看到,收了的契税也没有开具发票,贷款都还了两年多了也没有看到购房发票。 |
受理单位:市税务局 |
受理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投诉的问题我们已受理,稍后回复。 |
办理部门: 市税务局 | 办公电话: 0719-8110377 | 回复时间: 2022-09-14 09:25 |
办结回复: 经主管税务机关调查核实,现回复:1、关于代收维修基金及房产证办理的问题,建议其他有关部门反映。2、关于购房发票问题,该公司已于2021年7月15日为投诉人开具了全款购房发票,发票号码13131843,请及时联系企业查找。3、关于代收契税问题,开发商称目前资金紧张,不能及时给投诉人退回代收的契税。同时税务机关向投诉人宣传了相关契税政策:购房者是契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到税务机关履行契税申报纳税义务。十堰市税务机关未曾授权任何一家房地产企业代收契税,纳税人在与企业签订购房协议时,应自行申报缴纳契税。针对企业违规代收契税的行为,主管税务机关已责令开发商将违规收取的办证费用退还给购房人。 |
办理部门: 市税务局 | 办公电话: 0719-8110377 | 回复时间: 2022-09-15 15: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