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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贷转成LPR

编      号: 347780 类型: 咨询 浏览次数: 7575
提问人:xingcheng123 提问时间:2022-08-24 18:35:31.0
内    容:我于2019年在湖十堰市农商业银行三堰支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当时利率应该接近6点多吧,我跟银行沟通过,说去了解后给我回复,最后也是不了了之,请问现在是否可以向十堰市农商行提出把房贷转成LPR,银行是否有义务配合我办理贷款转换?
受理单位:十堰农商行
十堰农商行的回复
办结回复:

尊敬的客户,您好。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运用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我行于2020年3月2日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湖北十堰农商银行关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公告》,明确LPR转换办理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同时,我行于2020年7月23日再次发布LPR转换提醒公告,反复提醒业务办理时间。目前,存量贷款LPR利率转换时间已过,全省农商行系统已关闭LPR转换功能,不再支持存量客户的LPR利率转换。

办理部门: 熊巍 办公电话: 8659129 回复时间: 2022-08-25 11:39: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