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346635 | 类型: 咨询 | 浏览次数: 1509 |
提问人:一个无助的人 | 提问时间:2022-08-08 14:59 |
内 容:第四类:新生户籍不限,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十堰城区务工、无有效房产,但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有固定居所,且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个体工商户可提供营业执照)、缴纳社保。 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户口本、父母(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明、固定居所证明材料或租房合同、居住证、劳务合同(营业执照)、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茅箭区教育局的领导您好,我家孩子是郧阳区户口,一直在城区就读小学,现在孩子小学毕业要升初中了,我们属于无房户(公租房)也就是招生中第四类人员,我和孩子爸都没有社保,而且我的户口在娘家,没和孩子户口在一起,孩子上学要社保缴纳证明,如果我现在在十堰申请灵活就业社保出示那个证明材料可以吗?(因为孩子爸去外地打工了,不在家,不方便办理)请尽快告知,我好去办理,谢谢! |
受理单位:市教育局 |
受理回复:
您好!来信收到,信件已转有关部门,请静候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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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市教育局 | 办公电话: 8699855 | 回复时间: 2022-08-11 09:11 |
办结回复: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能申请灵活就业社保,其他证件齐全可作为第四类学生,视学校学位情况入学。 |
办理部门: 市教育局 | 办公电话: 8699855 | 回复时间: 2022-08-17 1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