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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岁能否补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

编      号: 346603 类型: 咨询 浏览次数: 4117
提问人:困兽之斗123 提问时间:2022-08-08 10:06:05.0
内    容:我母亲现已满50岁,还未到51岁,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交了近10年了,没有交过职工社保、也没交过灵活就业,我觉得居民的缴费标准太低了,能否给她补缴10年的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接下来五年每年按时交灵活就业,到55岁的时候退休拿养老金?如果能补缴灵活就业,已缴纳的居民养老的费用能否退回?
受理单位:市社会保险局
市社会保险局的回复
受理回复:

十堰市社保咨询电话:0719-12333    感谢您的关注! 

办理部门: 市社会保险局 办公电话: 12333 回复时间: 2022-08-08 12:17:38.0
办结回复:

工作人员于8月11日上午与当事人电话联系,详细告知:根据社保法规定,您母亲的年龄是可以现在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是目前政策规定不允许往前补交,按照鄂人社发【201538号文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经本人自愿,可以延长缴费至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但满十年的,可在延长缴费年限满五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十五年……。一次性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度所在市(州)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符合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条件的,应当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的规定,您母亲在满55周岁时,需要往后延交五年后才能判断其是否符合一次性缴满十五年的条件,所以您母亲的情况如果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需要交纳至60岁,缴费达到10年时,再申请一次性交纳五年的社保费,在60岁的时候满足缴费15年限才能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之前交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申请办理合并衔接手续。当事人表示已经清楚知晓,对工作人员的回复表达感谢!

社保咨询热线0719-12333

我们的宗旨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谢谢您的关注!

办理部门: 市社会保险局 办公电话: 12333 回复时间: 2022-08-11 11:49: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