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346568 | 类型: 投诉 | 浏览次数: 3469 |
提问人:mirror123 | 提问时间:2022-08-07 16:50:31.0 |
内 容:在7月31日有观御物业公共服务群,提出安装电动车充电桩应该在小区外围安装,不应该在小区内实施充电,提出问题物业公司无动于衷还是在小区内实施充电,请消费部门查看并确定后改到八大巷安装充电桩。谢谢! |
受理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
受理回复: 网友你好,消防救援支队已受理,详情以网页的形式回复你。 |
办理部门: 市消防救援支队 | 办公电话: 8877685、8875611 | 回复时间: 2022-08-09 12:15:35.0 |
办结回复: 经张湾区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核查,举报人针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改变安装位置的举报,由于电动车充电桩的安装不在消防救援部门的职能权限内,无法进行相关审批,将督促指导物业加强对电动车充电桩所在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议向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此情况。 |
办理部门: 市消防救援支队 | 办公电话: 8877685、8875611 | 回复时间: 2022-08-12 18:07: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