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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手机套餐关闭宽带业务被收违约金

编      号: 345864 类型: 咨询 浏览次数: 17527
提问人:jinkey 提问时间:2022-07-29 17:44:14.0
内    容:2022年3月在邮电街电信公司办理了电信手机5G 129元/月优惠套餐(实收75元/月),优惠方式为电信每月1日自动赠送金额54元。套餐内容:流量+语音通话+宽带+电视+副卡。
2022年7月26日上午去电信公司办理套餐内单项宽带关停业务,电信公司以“套餐优惠期24个月”未满24个月变更套餐征收了216元(3~6月的每月赠送金额)违约金。

争议咨询:
(1)上述套餐优惠期是否等同合同期;
(2)上述优惠期内变更套餐,电信公司收用户违约金是否合理?
受理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回复
受理回复:

已转相关科室处理。

办理部门: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办公电话: 8111671 回复时间: 2022-08-01 09:35:21.0
办结回复:

网友您好,经市电信公司核实回复如下:一、您的号码180****2869,于2022年3月27日办理了电信“5G”129元套餐并享受了优惠价格,协议期为24个月,您本人在协议上签字认可。

二、2022年7月26日,您到电信营业厅要求提前解除合约,并取消手机及宽带业务。当天电信客户经理及营业员已对您进行解释和挽留,但您还是要求提前解约。

三、根据您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所签订的用户入网协议(2021版)中的条款约定: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及解除第二条约定:甲方如终止使用电信服务,应当结清电信费用及违约金。

按照上述协议规定电信公司营业系统收取了您2022年4月-7月每月优惠的54元,合计216元,还请您充分理解电信工作的相关规定。

感谢您对我市通信工作的关心关注,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办理部门: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办公电话: 8111671 回复时间: 2022-08-05 17:44: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