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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权门面商铺希望报桩接电表解决用电

编      号: 345754 类型: 营商环境问题 浏览次数: 4485
提问人:Ptwenzheng 提问时间:2022-07-28 13:40:32.0
内    容:我家有一个门面商铺,面积不大,已建设有二十年了,目前面临无法正常供电问题,因原来是接个人家用电,今年入夏下来天气炎热,门面商铺开展生产经营,用电量较大,造成多次跳闸断电,严重影响了接电户的家庭正常用电安全,同时也造成了商户的经济损失,当前正在推进建设服务型政府、企业,希望您处可以给予我解决用电实际问题,解决我的困扰,解决百姓用电困扰。谢谢!
受理单位:十堰供电公司
十堰供电公司的回复
受理回复:

您的额问题我们已受理,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

办理部门: 供电公司 办公电话: 8807351 回复时间: 2022-07-28 16:56:34.0
办结回复:

2022年8月1日,经二堰供电服务站站长林建国核实:该客户反映的商铺门面廖记棒棒鸡,位于三堰郑家沟社区郑家巷,十堰日报家属楼,该楼栋属高压专变供电,提问人是在十堰日报家属楼楼下一楼自行搭建的简易商业门面,面积约10个平米。目前该户电源是私自从用户姓名:孙君山(致电人本人房屋),客户编号:9100071725的表后接线为其供电,报装容量:8个千瓦,执行商业电价,客户其从自家表后接线供其商铺用电,存在交叉供电现象(其它门面全部接的日报社专变用电,此门面私接公变台区用电),违反供用电合同,并存在安全隐患。工作人员于8月2日到现场给客户下达用电检查工作单,客户已在用电检查单上签字确认,目前客户正常用电,已告知客户待其与十堰日报家属楼专变协商好后,立即拆除交叉供电现场,消除用电安全隐患。为了解决其用电问题,二堰供电服务站已和十堰日报家属楼产权单位联系,客户可到十堰日报家属楼报装成为其转供电,从而解决其门面用电问题。另客户反映当前正在推进建设服务型政府、企业,希望您处可以给予我解决用电实际问题,已告知客户其自行搭建的门面在十堰日报家属楼一楼,在专变范围内,根据《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转改直”工作指导意见》三、职责分工3、存量商业综合体、写字楼、小区底商。坚持“先改造、在移交”公司投资延伸至转供电主体专供变压器高压进线开关,专用变压器及以下至终端用户负荷侧改造投资由转供电电主体承担,改造到位后整体无偿移交,故无法无法给该户报装电表。已于8月2日将处理结果告知客户( 18986902515),客户表示满意。


办理部门: 供电公司 办公电话: 8807351 回复时间: 2022-08-02 18:46: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