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解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服务湖北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加快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000014349/2025-18563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市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13日 17:36:25

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服务湖北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 加快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十政办发〔2025〕1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林下经济发展。现对《实施意见》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林下经济不与农争地、不与粮争田,是新兴朝阳产业,对提高森林土地的利用效率、增加森林综合经济价值、改善森林生态环境状况、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积极培育新型绿色产业都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三绿”“四库”理念,探索拓宽“两山”转化实践路径,促进库区农民增收和产业兴旺,加快绿色低碳发展,以十堰节点之为服务湖北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点战略支点,制定出台本《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林草局等十部委《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 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湖北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指南(2025—2035年)》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形成6部分23条政策措施。

第一部分“创新工作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包括“科学谋划产业布局”“加快壮大产业规模”两个方面的任务和政策措施;第二部分“合理利用林地,科学编制规划”,包括“高效益利用林地空间”“高质量编制规划方案”两个方面的任务和政策措施;第三部分“聚焦发展重点,强化示范带动”,包括“积极推广林下种植”“科学引导林下养殖”“有序发展林下采集”“加快森林景观利用”“积极发展林果产业”“探索开发林业碳汇”“大力打造家庭林庄”“盘活国有林场资源”8个方面的任务和政策措施;第四部分“做强市场主体,增强发展活力”,包括“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健全完善市场体系”“打造区域特色品牌”3个方面的任务和政策措施;第五部分“抓牢良种培育,优化服务体系”,包括“开展良种繁育”“优化产业服务”“加强科技支撑”3个方面的任务和政策措施;第六部分“强化政策引导,做好要素保障”,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完善配套设施”“强化绩效考核”“强化宣传引导”5个方面的任务和政策措施。

三、核心举措

《实施意见》的核心举措可概括为“三个着力、四个聚焦”(着力扩大基地规模、着力培育龙头企业、着力打造区域品牌,聚焦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采集、森林景观利用4个重点建设任务),工作部署具有“五个突出”特点。

(一)突出保护发展并重。《实施意见》结合十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绿色可持续发展先行区的定位,将全市2922万亩林地划分为优先利用林地和限制利用林地。提出在除国家一级公益林外的其他公益林、除划定为天然林重点保护区域外的其他天然林、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等适度利用林地中发展林下经济,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生态保护要求,不破坏森林植被,不造成新的水源污染,在经过严格评估后适度发展,切实统筹好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二)突出科学谋划布局。《实施意见》立足各地自然禀赋、种养传统、特色品种等产业要素,充分发挥各地区相对优势,提出构建“两心引领、三区驱动、多点支撑”的林下经济发展布局。“两心”即:武当山世界级林旅融合发展中心和十堰市林下经济产品加工及区域物流中心,“三区”即:秦岭东段山地、丹江口库区和汉江干流、大巴山东段山地林下经济发展区,“多点支撑”包括 7个区域林下经济发展中心支点、14个重要支点和 16个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典型模式示范支点。在规划目标方面,提出到 2030年,全市林下经济经营面积新增 600万亩,总面积达到 1352万亩,新增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90个,年综合产值达到500亿元;2031-2035年,林下经济经营面积新增 500万亩,总面积达到 1852万亩,新增林下经济示范基地45个,年综合产值达到 700亿元。

(三)突出重点发展方向。《实施意见》聚焦8个重点发展方向,提出要积极推广林下种植、科学引导林下养殖、有序发展林下采集、加快森林景观利用、积极发展林果产业、探索开发林业碳汇、大力打造家庭林庄、盘活国有林场资源。重点发展黄精、淫羊藿、连翘、天麻、野生食用菌、野山笋、蜂产品、生漆、葛根等优势特色林下经济品类,开发食药同源中药材、绿色森林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及相关参观体验活动,突出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模式以及高投入、高产出经济模式,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发展模式。

(四)突出做强市场主体。《实施意见》围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增强林下经济发展活力提出了一系列举措。强调要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林地林木代管、统一经营作业等专业化服务,引导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完善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林农组织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开发即食食品、保健食品、生物制品,延长林下经济产业链,实现三产融合,培育新质生产力。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产品流通体系,统筹线上线下流通网络布局,建立健全覆盖林下经济产品收集、加工、运输、销售各环节的物流体系。积极制定和完善林下经济产品标准和种植、养殖、采集等技术规程,打造南水北调水源地十堰绿色农产品输出地林下经济品牌。到 2030年,新增林下经济国家、省级龙头企业25家;2031-2035年,再新增15家。建设林下经济产品综合市场 1个、冷链物流及仓储中心 2个、冷链物流及仓储基地 10个。

(五)突出做好要素保障。《实施意见》坚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科技支撑、落实政策保障、完善配套设施等措施,持续推动林下经济各项工作走深走实。提出成立市级林下经济产业链工作专班,统筹调度全市林下经济工作,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明确年度任务,落实相关责任。加大科技扶持和投入力度,重点加强研究与开发适宜林下经济发展的优势品种,加强林下经济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支持国有平台和社会资本积极投入林下经济基地建设,落实林下经济精深加工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林下经济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参加各类保险。合理配套林下经济产业必备供水供电设施。促进林区水、电、路、通讯、网络、物流、监控等综合配套设施有效互联互通,确保林下经济生产经营有序运转。

编辑:闻佳慧

责编:郑 静

编审:马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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