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食用农产品全链条追溯管理细则

一码溯源守护“舌尖安全”

日期: 2026-07-11 08:33:48
来源: 十堰日报

7月8日,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十堰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追溯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共9章、44条,系统规范食用农产品从生产、收购、贮存、运输到销售、加工全环节的追溯工作,标志着我市食用农产品全链条追溯管理进入制度化、规范化、智慧化新阶段。

作为全国食用农产品监管提质升级试点城市,我市聚焦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通过出台专项细则厘清部门监管职责、打通信息互通壁垒,为全域食品安全治理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细则》明确搭建全市统一的食用农产品溯源平台,打造追溯数据中枢,集成经营主体管理、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溯源码生成、检验检测归集、风险预警处置等功能。依托专属溯源码,将产地、检测、流通、监管、消费反馈等全维度信息整合一体,推行凭码交易、亮码经营、扫码查询,真正实现“一码贯通”全产业链。

按照源头治理、全程管控、协同共治思路,《细则》明确两部门“分段监管”职责: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种植、养殖至入市前源头追溯,市场监管部门则管控入市后流通销售环节。双方同步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执法、风险会商、联合培训等五项协同机制,有效消除监管断层,形成无缝衔接的闭环监管体系。

针对群众关切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溯源码向消费者开放全流程信息查询通道,引导公众参与监督。同步配套风险预警、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监管成效督查机制,定期发布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产业发展白皮书,保障农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据悉,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完善全链条追溯体系,强化跨部门联合执法与宣传培训,推动《细则》落地见效,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记者 潘世新 通讯员 何山)

编辑:孟楠

责编:郑 静

编审:马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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