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湖北工匠杯” 农机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推荐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1-2183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2021年07月23日
发布机构
十堰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文号

茅箭区、张湾区、竹溪县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农机服务中心,武当山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贺信精神,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发展中心、省人社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总工会、省妇联《关于联合举办2021年“湖北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湖北省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鄂农发发〔2021〕4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2021年“湖北工匠杯”农机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以提升农机作业水平、维修水平为导向,以弘扬工匠精神,助力农业生产为核心,坚持以“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为推荐标准,真正把高水平的农机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推出来、选出来,实现技能竞赛争先进位,展现我市一线农机人员的良好竞技面貌和过硬技能水平。

二、竞赛类别

本次竞赛为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农机职业技能竞赛分为农机修理工、农机操作工、农用无人机装调检修工等3个工种。

三、推荐程序

参赛选手推荐程序为:先由选手自主申请,个人填报《2021年“湖北工匠杯”农机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推荐表》(附件1),填写个人信息,确定参赛类别。然后县级农机部门审核推荐,每个县(市、区)推荐每个工种竞赛选手1人,上报全市汇总,最后由市农机服务中心审核,择优选拔,完成参赛队伍组建,最终十堰市参赛队伍为:领队1人,每个工种参赛选手3人(队员合计9人)。

四、参赛资格

参赛人员必须是农机修理、农机操作、农用无人机装调检修等方面的人员。参赛人员应遵纪守法、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操作技能。 

五、竞赛奖励

对于参加竞赛获奖选手,奖励措施由相应单位按照省文件规定执行:

(一)各工种竞赛对进入前8名的选手进行奖励;另设团体优秀组织奖3个。

(二)对获得个人赛项前3名的选手,按程序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湖北省技术能手”荣誉,并按相关规定由主办单位为其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的,可晋升高级技师);第4—8名的选手,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或以上级别的,在原职业技能等级基础上晋升一级)。对进入前8名的参赛退役军人选手,按照程序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推荐参加“湖北省模范退役军人”、“湖北省最美退役军人”评选;对获得个人第一名的选手,择优按照程序向省总工会推荐申报 “湖北五一劳动奖章”;对进入前8名的参赛女选手,按照程序向省妇联推荐申报“三八”红旗手或“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三)按照《湖北省技能强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由省竞赛组织部门对各工种竞赛的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获奖选手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5000元。

六、时间安排

各县(市、区)应于8月15日前完成推荐表上报,逾期未报视为该地自动放弃参赛选拔资格。联系人:十堰市农机技术推广中心郑荣华,联系电话:18971901363,0719-8782469。

附件1:2021年“湖北工匠杯”农机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推荐表》

                     十堰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2021年7月23日

附件1

2021年“湖北工匠杯”农机职业技能竞赛

参赛选手推荐表

推荐单位: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文化

程度


毕业

院校


职称

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

单位


身份证号


通讯

地址


联系

电话


参赛

工种


工作

简历


县级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市级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报名时须交身份证复印件和近3个月的二寸彩色照片4张(应与本推荐表所用照片一致),同时发送照片电子版(请以“地区+参赛工种+姓名”方式命名)。

方针政策权威发布,网上问政快速回应,最新资讯随时掌握。
十堰发布
  • 欢迎关注十堰政府网官方微信“十堰发布”
  • ① 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扫描左侧的微信二维码关注。
  • ② 打开微信——通讯录——右上角“添加”,搜索“十堰发布”“syfb0719”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