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07日 09:37:09
来源
市公安局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十堰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公安政务公开作为提升公安机关公信力、促进公安政务服务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打造阳光公安、便民公安、满意公安,有力促进公安机关管理服务提质提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积极主动公开,扩大民众知情权。一是拓展公开渠道。市局警令部、政治部及警保、交管、治安、督察等部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十堰日报、十堰广电等渠道公开政策解读、机构简介、警务信息、三公经费、预决算报告等公安政务信息200余条,不断扩深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面。二是增强警民互动。通过“两网三线”(市政府网“网上问政”、网上“民意直通车”、党风政风热线、市长热线、12389举报投诉专线)搭建警民互动平台,增进公众对警务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共接收群众咨询、建议、投诉等事项4523件(条),在各级公安机关的共同参与下,全部及时受理回复。三是发挥媒体作用。通过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警务要闻、法制宣传等各项信息4700余条,通过“平安十堰”官方微博、微信、抖音平台陆续发布应急管理、警情通报、预警防范等各类信息9040条(其中微博7800条、微信910条、抖音快手330条),有力提升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率。

(二)推进综合监管,提高检查执法透明度。一是执法公开。完成全市执法公开平台建设,初步实现了从公开执法依据向公开执法过程延伸,从公开上墙向公开上网延伸的目标。全年通过执法公开平台公开案件受案、立案信息25000余条,行政处罚决定书11000余条,行政复议决定书70余条。二是服务事项公开。动态调整市级公安46项许可、13项公共服务、6项其他事项权责清单,对新增、取消、承接的许可事项及时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市政务服务网、公安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开,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精准服务。三是监督公开。制定出台《十堰市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编列随机抽查事项清单36项,录入检查对象2027个,录入执法人员库35人,分16次随机对156家单位进行检查,同时配合其他单位联合检查5次,检查单位25家,检查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

(三)强化工作落实,增强政务公开质效。一是全力推进“一网通办”工作。成立“一网通办”工作领导小组,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梳理“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事项涉及9个警种共103项事项,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智能化,提高群众和企业办事便捷度。二是实施便民利企新举措。成立东岳公安分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全力服务东风公司发展和十堰平安建设。交管部门建立“流动车管所”,深入企业、行政中心、工地、乡镇等办理驾管业务500余笔,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册,真正打通服务群众、企业“最后一公里”。治安部门积极落实“365天不打烊”户籍窗口、配备自助机,解决上班族等特殊群体办事难问题,已在市民服务中心和茅箭分局朝阳路派出所各购置一台自助领证机、自助办证机,实现随时办理、领取身份证业务。三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工作,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大对“湖北省政务服务平台”“湖北省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推广运用,实现车驾管、出入境、身份证证件等公安政务服务“掌上办”“随时办”,全年办件2000余件,真正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

-1

1224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20

+2

5697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2

0

556064

行政强制

37

-1

324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9

1443.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三)不予以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以处理

1.信息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需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经自查,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思想认识不够高、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大、信息安全风险隐患仍然存在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相关警种单位工作任务,通过召开会议、加强培训和宣传等形式增强警种单位信息公开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保障国家安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真正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以公开促透明,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服务。

二是借助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公开。严格落实国务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抓好执法公开的各项工作,全面提高执法公开工作水平,增强执法公开的实效性,保障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是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安全无泄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一件一审”管理制度,相关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强化信息发布与保密审查机制建设,严把审查关,有效防止信息泄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按照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统一部署要求,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强力推进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前30天办结11件人大代表建议和20件政协委员提案,实现了见面率、回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四个100%的工作目标,办理情况全部主动公开,赢得了代表委员认可满意。

(注: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十堰市公安局

2021年1月29日


责任编辑: 孙相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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