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疾控中心向广大市民发出特别提示 事关你我,一定要看

索引号
000014349/2020-14492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日期
2020年11月11日 10:20:31
发布机构
十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文号

十堰市疾控中心特别提示

  11月8日至9日,天津市、上海市相继报告新冠肺炎本地病例;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街、中新渔港冷链物流区A区和B区,以及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已被列为中风险地区。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十堰市疾控中心向广大市民发出特别提示:

  一、10月25日以来,有天津市、上海市中风险地区旅行或居住史的来堰返堰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相关情况,积极配合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核酸检测,并接受集中医学观察直至离开上述地区满14天。

  二、10月25日以来,到过天津市滨海新区、上海市浦东新区(上述中风险地区以外区域)的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并接受核酸检测和社区健康管理。

  三、近期拟从天津市滨海新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入(返)堰人员,应提前24小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告。如无特殊紧急事项,请广大市民近期勿往天津市滨海新区和上海市浦东新区。

  四、广大市民要提高防病意识,继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在购买各种冷冻食品,特别是进口鱼、肉、海鲜等冷冻食品时,要选择正规市场、超市,并做好个人防护。

  十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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